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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5358-2008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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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358-2008 英文版 359 GB 15358-2008 [PDF]天数 <=3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5358-2008 (GB15358-2008)
中文名称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 -- Dl-tartaric acid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X42
国际标准分类 67.220.20
字数估计 9,961
发布日期 2008-06-25
实施日期 2009-0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5358-1994
引用标准 GB/T 191-2008; GB/T 601-2002; GB/T 602-2002; GB/T 603-2002; GB/T 613-2007; GB/T 617-2006; GB/T 5009.74-2003; GB/T 5009.76-2003; GB/T 6284-2006; GB/T 6678-2003; GB/T 6682-2008; GB/T 9728-2007
采用标准 《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第七版(1999), NEQ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1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 第8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dl-酒石酸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顺丁烯二酸酐和过氧化氢为原料经氧化、水解而制得的食品添加剂dl-酒石酸的生产、检验和销售。该产品主要用作食品的酸度调节剂。

GB 15358-2008: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GB 15358-2008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 -- Dl-tartaric aci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358-2008 代替GB 15358-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第6章和9.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GB 15358-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重金属含量、砷含量的检测方法修改为引用GB/T 5009.74-2003和GB/T 5009.76-2003 (1994版的5.5,本版的7.7和7.8); ---将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修改为所有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酒石酸含量、易氧化 物、加热减量为出厂检验项目(见8.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63/SC2)和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SAC/TC1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临安金龙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国田、戴立言、马志高。 本标准于1994年12月首次发布。 GB 15358-2008 1 范围 产、检验和销售。该产品主要用作食品的酸度调节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20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ISO 6353-1:1982,NEQ) GB/T 603-2002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ISO 6353-1:1982,NEQ) GB/T 613-2007 化学试剂 比旋光本领(比旋光度)测定通用方法 GB/T 617-2006 化学试剂 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 GB/T 5009.74-2003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T 5009.76-2003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6284-2006 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 干燥减量法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ISO 3696:1987,MOD) GB/T 9728-2007 化学试剂 硫酸盐测定通用方法(ISO 6353-1:1982,NEQ) 3 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4 分类和命名 (无水品)。 5 性状 结晶品为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粉末;无水品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6 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7.2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 6682-1992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方法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 601-2002、GB/T 602-2002和GB/T 603-2002的规定制备。 7.3 鉴别试验 7.3.1 旋光性试验 称取1.0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1g,加水10mL溶解,按GB/T 613-2007的规定进行测定,应 无旋光性。 7.3.2 酸碱性试验 称取1.0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1g,加水10mL溶解,用蓝色石蕊试纸测试,应呈红色。 7.3.3 酒石酸盐的反应性试验 7.3.3.1 试剂 7.3.3.1.1 硝酸; 7.3.3.1.2 硫酸; 7.3.3.1.3 氢氧化钠溶液:40g/L; 7.3.3.1.4 硝酸银溶液:20g/L; 7.3.3.1.5 氨水溶液:2→5; 7.3.3.1.6 乙酸溶液:1→4; 7.3.3.1.7 硫酸亚铁溶液:80g/L; 7.3.3.1.8 过氧化氢溶液:1→10; 7.3.3.1.9 间苯二酚溶液:20g/L; 7.3.3.1.10 溴化钾溶液:100g/L。 7.3.3.2 样品溶液的制备 称取5.0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1g,加少量水溶解,再用氢氧化钠溶液中和至中性,加水配至 100mL,为样品溶液A。 7.3.3.3 分析步骤 7.3.3.3.1 加硝酸银溶液于样品溶液A中,生成白色沉淀。分离该沉淀,加硝酸于其一部分时,沉淀 即溶解。加氨水溶液于另一部分并加温,沉淀溶解且应慢慢生成银镜。 7.3.3.3.2 加2滴乙酸溶液,1滴硫酸亚铁溶液,(2~3)滴过氧化氢溶液及过量的氢氧化钠溶液于样 品溶液A中,即显红紫~紫色。 7.3.3.3.3 在预先加有2~3滴间苯二酚溶液及(2~3)滴溴化钾溶液的5mL硫酸中加入2~3滴样 品溶液A,于水浴上加热(5~10)min,溶液应显深蓝色,冷却后,注到过量的水中时,应显红色。 7.4.1 方法提要 以酚酞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试样(先经干燥)溶液,根据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用 7.4.2 试剂 7.4.2.1 氢氧化钠标淮滴定溶液:犮(NaOH)=0.1mol/L; 7.4.2.2 酚酞指示液:10g/L。 7.4.3 结晶品样品处理 称取约5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002g,置于质量恒定的带盖称量瓶中,于(105±2)℃的烘箱内 干燥至质量恒定,为干燥物B。 7.4.4 分析步骤 7.4.4.1 对于结晶品,称取约2g7.4.3中的干燥物B,精确至0.0002g;对于无水品,称取约2g 7.10.2中的干燥物C,精确至0.0002g。用水溶解,移至25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移取(25± 0.02)mL于250mL锥形瓶中,加2滴酚酞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微红色,保持30s不褪 色为终点。 7.4.4.2 在测定的同时,按与测定相同的步骤,对不加试料而使用相同数量的试剂溶液做空白试验。 7.5 熔点范围的测定 按GB/T 617-2006中4.1的规定进行。试样为7.10.2中干燥物C,传热液体采用硅油。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差值,初熔点和终熔点均不得超过0.4℃,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7.6 硫酸盐(以SO4 计)的测定 按GB/T 9728-2007的规定进行。试样处理为称取0.25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01g,放入 50mL比色管中,加约20mL水溶解。量取(1±0.02)mL(含硫酸盐0.1mg)硫酸盐(SO4)标准溶液制 备限量标准。 7.7 重金属(以P犫计)含量的测定 按GB/T 5009.74-2003的规定进行。试样处理采用“干法消解”。量取(2±0.02)mL(含铅 20μg)铅(Pb)标准溶液制备铅限量标准液。 7.8 砷(以A狊计)含量的测定 按GB/T 5009.76-2003中第二法砷斑法的规定进行。试样处理为称取1.0g实验室样品,精确 至0.01g,加10mL水溶解。量取(2±0.02)mL(含砷2.0μg)砷(As)标准溶液制备限量标准。 7.9 易氧化物的测定 7.9.1 方法提要 在酸性条件下,样品中的易氧化物质与高锰酸钾溶液反应,使高锰酸钾溶液的紫色褪去,用目视计 时法进行测定。 7.9.2 试剂 7.9.2.1 硫酸溶液:1→20; 7.9.2.2 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犮 15KMnO( )4 约为0.1mol/L。 7.9.3 分析步骤 称取1.0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1g,加25mL水及25mL硫酸溶液溶解,在保持(20±1)℃条 件下,加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4.0mL,试验溶液的紫色在静置条件下3min内不应消失。 7.10 干燥减量的测定 按GB/T 6284-2006的规定进行。结晶品实验室样品的称取量为1g,精确至0.0002g;无水品 实验室样品的称取量为6g,精确至0.0002g。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5%。 7.11 灼烧残渣含量的测定 7.11.1 试剂 硫酸。 7.11.2 分析步骤 称取(2~3)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001g,置于在(500±25)℃灼烧至质量恒定的25mL瓷坩埚 中,加入数滴硫酸将样品完全浸湿,用温火加热,至样品完全炭化,冷却至室温。加约1mL硫酸浸湿残 渣,用上述方法加热至硫酸蒸气逸尽。在(500±25)℃灼烧3h。于硅胶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 精确至0.0001g。此时的残渣质量分数应在0.10%以下,如不然,应将残渣灼烧至质量恒定。 8 检验规则 8.1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进行检验。 8.1.2 表1中的全部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在正常情况下,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 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鉴定时; b) 原材料、工艺、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e) 合同规定。 望可适当调整批量。 装袋,在上、中、下三处各取实验室样品若干,每批采样应不少于0.5kg,将所取样品研碎,仔细混匀,取 其部分分为二份,各约(50~100)g,装入密闭的容器中,并贴上标签,标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 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份送检验部门检验,另一份保存三个月备查。 ......

相关标准: GB 22216  GB 13482  GB 25571  GB 13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