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 15358-2008, GB15358-2008
| 标准编号 | GB 15358-2008 (GB15358-2008) | | 中文名称 |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 | 英文名称 | Food additive -- Dl-tartaric acid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X42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220.20 | | 字数估计 | 9,961 | | 发布日期 | 2008-06-25 | | 实施日期 | 2009-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5358-1994 | | 引用标准 | GB/T 191-2008; GB/T 601-2002; GB/T 602-2002; GB/T 603-2002; GB/T 613-2007; GB/T 617-2006; GB/T 5009.74-2003; GB/T 5009.76-2003; GB/T 6284-2006; GB/T 6678-2003; GB/T 6682-2008; GB/T 9728-2007 | | 采用标准 | 《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第七版(1999), NEQ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1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 第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dl-酒石酸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顺丁烯二酸酐和过氧化氢为原料经氧化、水解而制得的食品添加剂dl-酒石酸的生产、检验和销售。该产品主要用作食品的酸度调节剂。 |
GB 15358-2008: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GB 15358-2008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 -- Dl-tartaric aci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358-2008
代替GB 15358-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第6章和9.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GB 15358-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重金属含量、砷含量的检测方法修改为引用GB/T 5009.74-2003和GB/T 5009.76-2003
(1994版的5.5,本版的7.7和7.8);
---将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修改为所有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酒石酸含量、易氧化
物、加热减量为出厂检验项目(见8.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63/SC2)和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SAC/TC1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临安金龙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国田、戴立言、马志高。
本标准于1994年12月首次发布。
GB 15358-2008
1 范围
产、检验和销售。该产品主要用作食品的酸度调节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20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ISO 6353-1:1982,NEQ)
GB/T 603-2002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ISO 6353-1:1982,NEQ)
GB/T 613-2007 化学试剂 比旋光本领(比旋光度)测定通用方法
GB/T 617-2006 化学试剂 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
GB/T 5009.74-2003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T 5009.76-2003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6284-2006 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 干燥减量法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ISO 3696:1987,MOD)
GB/T 9728-2007 化学试剂 硫酸盐测定通用方法(ISO 6353-1:1982,NEQ)
3 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4 分类和命名
(无水品)。
5 性状
结晶品为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粉末;无水品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6 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7.2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 6682-1992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方法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 601-2002、GB/T 602-2002和GB/T 603-2002的规定制备。
7.3 鉴别试验
7.3.1 旋光性试验
称取1.0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1g,加水10mL溶解,按GB/T 613-2007的规定进行测定,应
无旋光性。
7.3.2 酸碱性试验
称取1.0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1g,加水10mL溶解,用蓝色石蕊试纸测试,应呈红色。
7.3.3 酒石酸盐的反应性试验
7.3.3.1 试剂
7.3.3.1.1 硝酸;
7.3.3.1.2 硫酸;
7.3.3.1.3 氢氧化钠溶液:40g/L;
7.3.3.1.4 硝酸银溶液:20g/L;
7.3.3.1.5 氨水溶液:2→5;
7.3.3.1.6 乙酸溶液:1→4;
7.3.3.1.7 硫酸亚铁溶液:80g/L;
7.3.3.1.8 过氧化氢溶液:1→10;
7.3.3.1.9 间苯二酚溶液:20g/L;
7.3.3.1.10 溴化钾溶液:100g/L。
7.3.3.2 样品溶液的制备
称取5.0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1g,加少量水溶解,再用氢氧化钠溶液中和至中性,加水配至
100mL,为样品溶液A。
7.3.3.3 分析步骤
7.3.3.3.1 加硝酸银溶液于样品溶液A中,生成白色沉淀。分离该沉淀,加硝酸于其一部分时,沉淀
即溶解。加氨水溶液于另一部分并加温,沉淀溶解且应慢慢生成银镜。
7.3.3.3.2 加2滴乙酸溶液,1滴硫酸亚铁溶液,(2~3)滴过氧化氢溶液及过量的氢氧化钠溶液于样
品溶液A中,即显红紫~紫色。
7.3.3.3.3 在预先加有2~3滴间苯二酚溶液及(2~3)滴溴化钾溶液的5mL硫酸中加入2~3滴样
品溶液A,于水浴上加热(5~10)min,溶液应显深蓝色,冷却后,注到过量的水中时,应显红色。
7.4.1 方法提要
以酚酞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试样(先经干燥)溶液,根据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用
7.4.2 试剂
7.4.2.1 氢氧化钠标淮滴定溶液:犮(NaOH)=0.1mol/L;
7.4.2.2 酚酞指示液:10g/L。
7.4.3 结晶品样品处理
称取约5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002g,置于质量恒定的带盖称量瓶中,于(105±2)℃的烘箱内
干燥至质量恒定,为干燥物B。
7.4.4 分析步骤
7.4.4.1 对于结晶品,称取约2g7.4.3中的干燥物B,精确至0.0002g;对于无水品,称取约2g
7.10.2中的干燥物C,精确至0.0002g。用水溶解,移至25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移取(25±
0.02)mL于250mL锥形瓶中,加2滴酚酞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微红色,保持30s不褪
色为终点。
7.4.4.2 在测定的同时,按与测定相同的步骤,对不加试料而使用相同数量的试剂溶液做空白试验。
7.5 熔点范围的测定
按GB/T 617-2006中4.1的规定进行。试样为7.10.2中干燥物C,传热液体采用硅油。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差值,初熔点和终熔点均不得超过0.4℃,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7.6 硫酸盐(以SO4 计)的测定
按GB/T 9728-2007的规定进行。试样处理为称取0.25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01g,放入
50mL比色管中,加约20mL水溶解。量取(1±0.02)mL(含硫酸盐0.1mg)硫酸盐(SO4)标准溶液制
备限量标准。
7.7 重金属(以P犫计)含量的测定
按GB/T 5009.74-2003的规定进行。试样处理采用“干法消解”。量取(2±0.02)mL(含铅
20μg)铅(Pb)标准溶液制备铅限量标准液。
7.8 砷(以A狊计)含量的测定
按GB/T 5009.76-2003中第二法砷斑法的规定进行。试样处理为称取1.0g实验室样品,精确
至0.01g,加10mL水溶解。量取(2±0.02)mL(含砷2.0μg)砷(As)标准溶液制备限量标准。
7.9 易氧化物的测定
7.9.1 方法提要
在酸性条件下,样品中的易氧化物质与高锰酸钾溶液反应,使高锰酸钾溶液的紫色褪去,用目视计
时法进行测定。
7.9.2 试剂
7.9.2.1 硫酸溶液:1→20;
7.9.2.2 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犮 15KMnO( )4 约为0.1mol/L。
7.9.3 分析步骤
称取1.0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1g,加25mL水及25mL硫酸溶液溶解,在保持(20±1)℃条
件下,加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4.0mL,试验溶液的紫色在静置条件下3min内不应消失。
7.10 干燥减量的测定
按GB/T 6284-2006的规定进行。结晶品实验室样品的称取量为1g,精确至0.0002g;无水品
实验室样品的称取量为6g,精确至0.0002g。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5%。
7.11 灼烧残渣含量的测定
7.11.1 试剂
硫酸。
7.11.2 分析步骤
称取(2~3)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001g,置于在(500±25)℃灼烧至质量恒定的25mL瓷坩埚
中,加入数滴硫酸将样品完全浸湿,用温火加热,至样品完全炭化,冷却至室温。加约1mL硫酸浸湿残
渣,用上述方法加热至硫酸蒸气逸尽。在(500±25)℃灼烧3h。于硅胶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
精确至0.0001g。此时的残渣质量分数应在0.10%以下,如不然,应将残渣灼烧至质量恒定。
8 检验规则
8.1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进行检验。
8.1.2 表1中的全部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在正常情况下,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
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鉴定时;
b) 原材料、工艺、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e) 合同规定。
望可适当调整批量。
装袋,在上、中、下三处各取实验室样品若干,每批采样应不少于0.5kg,将所取样品研碎,仔细混匀,取
其部分分为二份,各约(50~100)g,装入密闭的容器中,并贴上标签,标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
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份送检验部门检验,另一份保存三个月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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