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8770-2008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18770-2008 | 959 | GB/T 18770-2008 | <=5 | 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8770-2008 (GB/T18770-2008) |
| 中文名称 | 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 |
| 英文名称 | Management quality rating and technology requirement for edible salt wholesale enterpris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40 |
| 字数估计 | 24,259 |
| 发布日期 | 2008-12-28 |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8770-2002 |
| 引用标准 | GB 5461; GB 7718; 国务院1994年第163号令; 国务院1996年第197号令; 国家质检总局第9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27号令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4号(总第13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原则、技术要求、评定及管理办法。本标准适用于直接从事食盐批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单位)。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盐产区的运销站、转运站和食盐转批发或代批发企业。 |
GB/T 18770-2008
Management quality rating and technology requirement for edible salt wholesale enterprises
ICS 67.040
X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770-2008
代替GB/T 18770-2002
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
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
2008-12-28发布
2009-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8770-2002《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GB/T 18770-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食盐配送的内容;
---对AAA级企业提高了标准要求;
---对附录A增加了食盐配送评定细则30分,各等级最低分数相应做了调整。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盐业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唯、晏仲华、陈存法、夏永利、郭剑萍、李新华、罗仪、胡世启、崔静、王军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770-2002。
GB/T 18770-2008
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
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原则、技术要求、评定及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从事食盐批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盐产区的运销站、转运站和食盐转批发或代批发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461 食用盐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国务院1994年第163号令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国务院1996年第197号令 食盐专营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第98号令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27号令 食盐价格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3.2
按国家《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规定成立并依法取得食盐批发许可
证,从事食盐批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
3.3
盐业公司经销的各类用盐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