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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4560.4-2017 (GB/T34560.4-2017) | | 中文名称 | 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Structural steels -- Part 4: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for high yield strength quenched and tempered structural steel plat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46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01 | | 字数估计 | 14,172 | | 发布日期 | 2017-10-14 | | 实施日期 | 2018-07-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4560.4-2017
Structural steels - Part 4: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for high yield strength quenched and tempered structural steel plates
ICS 77.140.01
H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
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ISO 630-4:2012,MOD)
2017-10-14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34560《结构钢》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第2部分:一般用途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第3部分:细晶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第5部分: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本部分为GB/T 34560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 630-4:2012《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
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相比在结构上有调整,附录A中列出了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章条
编号变化对照一览表。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
置的垂直单线(丨)进行了标示,附录B中给出了相应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ISO 630-4:2012的参考文献;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C。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首钢总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
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沈钦义、师莉、栾燕、戴强、刘徐源、许晓红、邹扬、朴志民、宋欣、顾林豪、孟羽、
王晓宁。
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
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1 范围
GB/T 34560的本部分规定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的术语和定义、牌号表示方法、订货
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公称厚度为3mm~150mm、上屈服强度为460MPa~1300MPa的焊接或栓接结
构用淬火加回火状态交货的钢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磷钼酸重量测定磷量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GB/T 223.11-2008,
ISO 4937:1986,MOD)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量
GB/T 223.1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3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对-溴苦杏仁酸沉淀分离-偶氮胂Ⅲ分光光度法测定锆量
GB/T 223.3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
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5 钢铁及合金 硼含量的测定 甲醇蒸馏-姜黄素光度法
GB/T 223.7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1-2010,ISO 6892-1:
2009MOD)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29-2007,ISO 148-1:2006,MOD)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2010,ISO 7438:2005,MOD)
GB/T 247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2975-1998,eqvISO 377:
1997)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5313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 13304.1 钢分类 第1部分:按化学成分分类(GB/T 13304.1-2008,ISO 4948-1:1982,MOD)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066-2006,ISO 14284:
1996,IDT)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线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3-2006,ISO 15350:2000,IDT)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 34560.1 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通用交货技术条件(GB/T 34560.1-2017,
ISO 630-1:2011,MOD)
3 术语和定义
GB/T 34560.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牌号表示方法
4.1 根据GB/T 13304.1分类,本部分的钢为低合金钢和合金钢。
4.2 钢的牌号由代表屈服强度 “屈”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Q、规定最小上屈服强度数值、交货状态代
号、质量等级符号(C、D、E、F)四个部分组成。
示例:
Q460QE,其中:
Q ---钢的屈服强度的“屈”字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
460---规定的最小上屈服强度数值,单位为兆帕(MPa);
Q ---调质(淬火+回火)交货状态代号;
E ---质量等级为E级。
4.3 当需方要求钢板具有厚度方向(Z向)性能时,则在上述规定的牌号后面加上代表厚度方向性能级
别的符号,如Q460QEZ25。
5 订货内容
5.1 按本部分订购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类型;
c) 钢级+交货状态+质量等级;
d)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e) 所有要求的选择内容;
f) 检验文件类型。
5.2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选择下列内容作为本部分的订货内容。如果需方在提供询
单和订购时未指明,则产品应按5.1供货:
a) 冶炼方法;
b) 成品分析;
c) 碳当量(CEV)或焊接裂纹敏感指数(Pcm)的计算公式;
d) 附加热处理之后的力学性能;
e) 厚度方向性能;
f) 化学分析方法;
g) 试验频次;
h) 冲击试验试样方向;
i) 包装和标志;
j) 在相关标准下协商一致的适当的热镀锌方法;
k) 在相关标准下协商一致的无损检验。
6 尺寸、外形、重量
6.1 最小屈服强度值大于1000MPa的钢板不平度应符合表1中N类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
合同中注明,不平度也可符合表1中S类的规定。当波形间距(直尺与钢板接触点之间的距离)为
300mm~1000mm 时,对于N类不平度,不平度最大允许值为波形间距的1.5%,且不超过表1中的
规定值,对S类不平度,不平度最大允许值为波形间距的1%,且不超过表1中的规定值。
6.2 6.1规定以外钢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9的规定。
6.3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的钢板。
表1 钢板不平度 单位为毫米
公称厚度
不平度
不大于
N类 S类
测量长度
1000a 2000 1000 2000
≥3~5 12 17 7 14
>5~8 11 15 7 13
>8~15 10 14 7 12
>15~25 10 13 7 11
>25~40 9 12 7 11
>40~50 8 12 6 10
a 当波形间距不大于1000mm时,测量长度为1000mm。
7 技术要求
7.1 牌号和化学成分
7.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要求。
7.1.2 各牌号钢的碳当量(基于熔炼分析)CEV应符合表3的要求。碳当量按式(1)计算:
CEV=C+Mn/6+(Cr+Mo+V)/5+(Ni+Cu)/15 (1)
7.1.3 为保证钢的性能,可添加一种或几种元素达到表中规定的最大值。
7.1.4 钢中应至少含有0.015%的细化晶粒元素,铝为其中一种细化晶粒元素,若仅采用铝细化晶粒
时,应保证酸溶铝含量不小于0.015%,或者全铝含量不小于0.018%。有争议时,以酸溶铝结果为准。
7.1.5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进行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分析,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
规定。
表3 基于熔炼分析的碳当量值
牌号
碳当量(质量分数)/%
不大于
公称厚度
钢级 质量等级 ≤50mm >50mm~100mm >100mm~150mm
Q460Q C、D、E、F 0.47 0.48 0.50
Q500Q C、D、E、F 0.47 0.70 0.70
Q550Q C、D、E、F 0.65 0.77 0.83
Q620Q C、D、E、F 0.65 0.77 0.83
Q690Q C、D、E、F 0.65 0.77 0.83
Q800Q C、D、E、F 0.72 0.82 -
Q890Q C、D、E、F 0.72 0.82 -
Q960Q C、D、E、F 0.82 - -
Q1030Q D、E 0.82a - -
Q1100Q D、E 0.82a - -
Q1200Q D、E 0.86a - -
Q1300Q D、E 0.86a - -
a 为参考值。
7.2 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钢应为细晶粒完全镇静钢,除非另有规定,冶炼方法由供方选择。
7.3 交货状态
钢材以淬火加回火状态交货,交货状态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
7.4 力学性能
7.4.1 钢板的拉伸性能和冲击吸收能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7.4.2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对钢板进行横向冲击试验要求,此时最小冲击吸收能量KV2 的值由供需双
方协商确定。
7.4.3 钢板的拉伸、冲击试验要求应符合GB/T 34560.1的规定。
7.4.4 当需方对厚度方向性能有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并执行GB/T 5313的相关规定。
7.5 表面质量
钢板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34560.1的规定。
7.6 无损检测
7.6.1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可逐张进行无损检测。检测标准和合格级别应在合同中
注明。
7.6.2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应进行超声检验,合格级别在合同中注明。
7.7 特殊要求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对钢板提出其他特殊要求。
表4 力学性能
a 厚度大于30mm~50mm时为1050MPa~1400MPa。
b 适用于厚度不小于30mm的钢板。
8 试验方法
8.1 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见表5。
8.2 钢的化学成分试验方法应按GB/T 4336、GB/T 20123、GB/T 20125或通用的方法进行,仲裁时按
GB/T 223.3、GB/T 223.9、GB/T 223.11、GB/T 223.14、GB/T 223.17、GB/T 223.18、GB/T 223.23、
GB/T 223.25、GB/T 223.26、GB/T 223.30、GB/T 223.36、GB/T 223.37、GB/T 223.40、GB/T 223.60、
GB/T 223.63、GB/T 223.68、GB/T 223.69、GB/T 223.75和GB/T 223.76的规定进行。
表5 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部位及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1个/炉 GB/T 20066 见8.2
2 拉伸试验 1个/批
3 弯曲试验 1个/批
4 冲击试验 3个/批
钢材的一端,GB/T 2975
GB/T 228.1
GB/T 232
GB/T 229
5 厚度方向性能试验 3个/批 GB/T 5313 GB/T 5313
6 无损检测 逐张 按无损检验标准规定 协商
7 表面质量 逐张 - 目视及测量
8 尺寸、外形 逐张 - 合适的量具
9 检验规则
9.1 检查和验收
钢材的检验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9.2 组批
9.2.1 钢板应成批检验和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40t的同一炉号、同一牌号、同一厚度、同一热处理
制度的钢板组成。
9.2.2 对于厚度方向力学性能试验的批量规定应符合GB/T 5313的规定。
9.3 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板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T 34560.1的规定。
10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钢板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47的规定。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相比的结构变化情况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相比在结构上有调整,具体章条编号对照情况见表A.1。
表A.1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的章条编号对照情况
本部分章条编号 对应的ISO 630-4:2012章条编号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表B.1给出了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表B.1 本部分与ISO 630-4:2012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本部分的章条编号 技术性差异 原因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
整,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具体调整如下:
---增加引用了GB/T 222(见7.1.5);
---增加引用了GB/T 223.3、GB/T 223.9、GB/T 223.17、
GB/T 223.18、GB/T 223.23、GB/T 223.26、
GB/T 223.30、GB/T 223.36、GB/T 223.37、
GB/T 223.40、GB/T 223.69、GB/T 4336-2002、
GB/T 20125(见8.2);
---增加引用了GB/T 232(见表5);
---增加引用了GB/T 709(见6.2);
---增加引用了GB/T 247(见第10章);
---GB/T 5313代替ISO 7778(见7.4.4、表5、9.2.2);
---删除了ISO 643
适应我国技术条件和要求
重新对牌号进行命名和表示,删除了附录B中的钢种
牌号;
各牌号增加C级别钢,Q960增加F级别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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