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9943-2008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9943-2008 | 439 | GB/T 9943-2008 | <=4 | 高速工具钢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9943-2008 (GB/T9943-2008) |
| 中文名称 | 高速工具钢 |
| 英文名称 | High-speed tool stee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4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35 |
| 字数估计 | 19,162 |
| 发布日期 | 2008-05-13 |
| 实施日期 | 2008-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4462-1984; GB/T 9942-1988; GB/T 9943-1988 |
| 引用标准 | GB/T 905; GB.T 908; GB/T 1979; GB/T 1814; GB/T 2101; GB/T 3207; GB/T 6394; GB/T 10561; GB/T 13298; GB/T 14979-1994; GB/T 14981; GB/T 17505; GB/T 20066; GB/T 20123 |
| 采用标准 | ISO 4957-1999, NEQ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8号(总第12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工具钢的订货内容、分类、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本标准适用于截面尺寸(直径、边长、厚度或对边距离)不大于250mm 的热轧、锻制、冷拉等高速工具钢棒(圆钢、方钢、扁钢、六角钢等的总称, 以下简称钢棒)、盘条及银亮钢棒, 其化学成分同样适用于锭、坯。 |
GB/T 9943-2008: 高速工具钢
GB/T 9943-2008 英文名称: High-speed tool steel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943-2008
代替GB/T 4462-1984,GB/T 9942-1988,GB/T 9943-1988
高 速 工 具 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与ISO 4957:1999《工具钢》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T 4462-1984《高速工具钢大块碳化物评级图》、GB/T 9942-1988《高速工具钢大
截面锻制钢棒技术条件》和GB/T 9943-1988《高速工具钢棒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 9943-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高速工具钢》;
---增加了“订货内容”条款(见第3章);
---增加了“分类”条款(见第4章);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具体精度组别不作专门规定,并增加了
双方协商内容(1988版的第3章,本版的第5章);
---删除 牌 号 W18Cr4VCo5 和 W18Cr4V2Co8 及 相 关 要 求;增 加 牌 号 W3Mo3Cr4V2、
W4Mo3Cr4VSi、 W2Mo8Cr4V、 W6Mo6Cr4V2、 W6Mo5Cr4V4、 W6Mo5Cr4V3Co8、
W10Mo4Cr4V3Co10共7个牌号及相关要求(1988版的第4章,本版的第6章);
---对 W18Cr4V、 W2Mo9Cr4V2、 CW6Mo5Cr4V2、 W6Mo5Cr4V3、 CW6Mo5Cr4V3、
W6Mo5Cr4V2Co5、W6Mo5Cr4V2Al牌号部分元素的化学成分进行修改(1988版的表3,本版
的表1);
---调整了在高速工具钢中钨钼二者关系,即对钼含量超过0.30%的部分,将“每1%的钼代替
2.0%的钨,”修改为“每1%的钼代替1.8%的钨,”(1988版的表3注④,本版的表1
中的段);
---冶炼方法由“钢应采用电炉或其它适宜方法”修改为“钢应采用电炉或电渣重熔方法冶炼”
(1988版的第4.2条,本版的第6.2条);
---修改了部分牌号硬度指标、热处理制度,取消其他加工方法硬度值,增加试样淬回火硬度供方
若能保证可不检验的规定(1988版的表5,本版的表3);
---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检验引用 GB/T 14979标准规定,并取消原 GB/T 9943-1988和
GB/T 9942-1988标准中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评级图片(1988版的第4.6条和第一、二级别
图,本版的第6.6条);
---增加关于盘条表面质量的规定(见6.8.3);
---增加电渣钢的组批规则及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的规定(见8.2);
---增加“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和非金属夹杂物的检验结果允许以坯代材、以大代小”规定(见
8.4.2);
---将GB/T 4462-1984《高速工具钢大块碳化物评级图》作为本标准附录A,并删除有关钢丝字
样,钼系改为钨钼系(见附录A);
---增加高速工具钢基本要求(见附录B)。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东华特殊钢有
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戈、吴立志、栾燕、真娟、谢静红、张占普、谷强、刘宝石。
GB/T 9943-2008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4462-1984;
---GB/T 9942-1988;
---GB/T 9943-1988。
GB/T 9943-2008
高 速 工 具 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工具钢的订货内容、分类、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截面尺寸(直径、边长、厚度或对边距离)不大于250mm的热轧、锻制、冷拉等高速工
具钢棒(圆钢、方钢、扁钢、六角钢等的总称,以下简称钢棒)、盘条及银亮钢棒,其化学成分同样适用于
锭、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牌号;
d) 截面形状(圆、方、扁、六角等);
e) 尺寸与外形(见第5章);
f) 重量(或数量);
g) 交货状态(见6.3);
h) 特殊要求(见6.8)。
4 分类
4.1 高速工具钢按化学成分分类,可分为两种基本系列,即
a) 钨系高速工具钢;
b) 钨钼系高速工具钢。
4.2 高速工具钢按性能分类,可分为三种基本系列,即
GB/T 9943-2008
a) 低合金高速工具钢(HSS-L);
b) 普通高速工具钢(HSS);
c) 高性能高速工具钢(HSS-E)。
注:具体分类方法参见附录B。
5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5.1 热轧钢棒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2的有关规定。
5.2 盘条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4981的有关规定。
5.3 锻制圆钢、方钢和扁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8的有关规定。
5.4 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5的规定。
5.5 银亮钢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3207的规定。
5.6 钢棒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组别合同中注明。根据需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并在合同注明,可供应
特殊尺寸精度要求的钢棒。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及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2 钢棒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6.1.3 钢中残余铜含量应不大于0.25%,残余镍含量应不大于0.30%。
6.1.4 在钨系高速钢中,钼含量允许到1.0%。钨钼二者关系,当钼含量超过0.30%时,钨含量应减
少,在钼含量超过0.30%的部分,每1%的钼代替1.8%的钨,在这种情况下,在牌号的后面加上“Mo”。
6.2 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炉或电渣重熔方法冶炼。冶炼方法要求应在合同注明,未注明时由供方选择。
6.3 交货状态
钢棒以退火状态交货,或退火后再经其他加工方法加工后交货,具体要求应在合同注明。
6.4 硬度
交货状态钢棒的硬度及试样淬回火硬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6.5 宏观组织
6.5.1 低倍组织
钢棒的低倍组织应按GB/T 1979检验并评级。在钢棒横向酸浸低倍试片上不允许有目视可见的
缩孔、气泡、翻皮、内裂和夹杂;中心疏松、一般疏松和锭型偏析的合格级别应符合表4的规定。
6.5.2 断口
钢棒不允许有萘状断口,供方若能保证无萘状断口可不作检验。
6.6 显微组织
6.6.1 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
钢中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应按GB/T 14979-1994检验并评级:
a) 尺寸不大于120mm的钢棒,钨系牌号按第一级别图,钨钼系牌号按第二级别图,其合格级别
应符合表5的规定,且不应有不变形或少变形的共晶碳化物存在。
b) 尺寸大于120mm的钢棒,W6Mo5Cr4V2和 W9Mo3Cr4V钢按第三级别图评定,合格级别应
符合表5的规定,其他牌号钢棒的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6.2 脱碳
钢棒表面的总脱碳层(铁素体+过渡层)深度从钢棒实际尺寸算起应符合表6的规定。
6.7 表面质量
6.7.1 供压力加工用的钢棒,表面不允许有目视可见的裂纹、折叠、结疤和夹杂。如有上述缺陷必须清
除,清除深度从钢棒实际尺寸算起应符合表7的规定,清除宽度不小于深度的5倍,深度在公差之半范
围内的其他轻微表面缺陷可不清除。
6.7.2 供切削加工用的热轧和锻制钢棒,表面允许有从钢棒公称尺寸算起深度不大于表8规定的局部
缺陷,但缺陷深度应不使钢棒小于允许的最小尺寸。
6.7.3 盘条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裂纹、折叠、耳子、结疤、分层及夹杂,允许有压痕及局部的凸块、划
痕、麻面,其深度或高度(从实际尺寸算起)B、C级精度不得大于0.10mm,其他级精度不得大于
0.20mm。
6.7.4 冷拉钢棒表面应洁净、光滑,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结疤、发纹、夹杂和氧化铁皮。经退火的冷拉
钢棒表面允许有氧化色或轻微氧化层,钢棒表面允许有深度不大于从实际尺寸算起的该尺寸公差的麻
点、个别划痕、凹面、黑斑和润滑剂痕迹等轻微表面缺陷。
6.7.5 银亮钢表面不允许有目视可见的任何影响使用的缺陷。
6.8 特殊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可进行晶粒度、大块角状碳化物和非金属夹杂物等项检验。
7 试验方法
钢棒各项检验项目的取样部位、取样数量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8 检验规则
8.1 检查和验收
8.1.1 钢棒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
8.1.2 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钢棒符合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必要时,需方有权对本标准或合同所规定
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8.2 组批规则
钢棒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钢棒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尺寸、同一热处
理炉次的钢棒组成。采用电渣重熔冶炼的钢,在工艺稳定且能保证本标准各项要求的条件下,允许以自
耗电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