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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4232-2019 (GB/T4232-2019) | 中文名称 | 冷顶锻用不锈钢丝 | 英文名称 | Stainless steel wire for cold heading and cold forging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49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65 | 字数估计 | 18,189 | 发布日期 | 2019-06-04 | 实施日期 | 2020-05-01 | 起草单位 |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星火特钢有限公司、江苏申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青山钢铁有限公司、江阴法尔胜泓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浙江腾龙精线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232-2019: 冷顶锻用不锈钢丝
GB/T 4232-2019 英文名称: Stainless steel wire for cold heading and cold forgin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顶锻用不锈钢丝的术语和定义、订货内容、分类及牌号、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螺栓、螺钉和铆钉等紧固件及冷成型件用圆截面不锈钢丝(以下简称钢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电位滴定或可视滴定法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α-安息香肟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 223.3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
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342-2017 冷拉圆钢丝、方钢丝、六角钢丝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103-2008 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3207 银亮钢
GB/T 4240 不锈钢丝
GB/T 4334-2008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GB/T 4356 不锈钢盘条
GB/T 11170 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20878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YB/T 5293 金属材料 顶锻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4240和GB/T 2087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订货内容
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牌号;
d) 尺寸与外形(见第6章);
e) 重量(或数量);
f) 交货状态(见7.3)。
5 分类及牌号
钢丝按组织分为奥氏体型、铁素体型和马氏体型三类,其类别、牌号、交货状态和状态代号见表1。
6 尺寸、外形
6.1 钢丝的公称直径范围按交货状态划分:软态钢丝其公称直径范围0.80mm~11.0mm;轻拉钢丝其
公称直径范围0.80mm~20.0mm。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以提供其他规格的钢丝。
6.2 钢丝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中11级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提供其他允
许偏差的钢丝。
6.3 钢丝的不圆度应不大于直径公差之半。
6.4 钢丝以盘卷或缠线轴的方式交货。盘卷应规整,打开盘卷时钢丝不应散乱、扭曲、缠绕或打结等。
需方不作说明时,交货方式由供方决定。
6.5 直条钢丝的长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342-2017中表6中的Ⅱ级规定。磨光钢丝的尺寸、外
形及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3207的规定。
7 技术要求
7.1 牌号及化学成分
7.1.1 钢丝用钢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也
可提供其他牌号及化学成分的钢丝。附录A给出了本标准牌号与国内外牌号的对照。
7.1.2 钢丝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7.2 钢丝用盘条
钢丝用盘条除化学成分外,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4356的规定。
7.3 交货状态
7.3.1 钢丝按表1规定的状态交货。
7.3.2 根据需方要求,可提供直条或磨光状态钢丝。
7.3.3 根据需方要求,可提供表面状态为雾面、亮面、清洁面和涂(镀)层表面等4种之一的钢丝。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注明。
7.4 力学性能
7.4.1 软态钢丝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7.4.2 轻拉钢丝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7.4.3 直条或磨光状态钢丝的力学性能允许有±10%的偏差。
a 公称直径不大于3.00mm的钢丝断面收缩率和断后伸长率仅供参考,不作判定依据。
7.5 冷顶锻
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公称直径大于3.00mm的钢丝可进行冷顶锻试验。试样冷顶锻至原高度的
二分之一,表面不应有裂纹和裂口。顶锻前试样高度为试样直径的2倍。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顶锻至原高度的三分之一。
7.6 表面质量
钢丝表面不应有结疤、折叠、裂纹、毛刺、划伤和氧化皮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但允许有个别深度不超过直径公差之半的麻点、凹坑和划痕存在。
7.7 特殊要求
7.7.1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可提供其他力学性能范围的钢丝。
7.7.2 根据需方要求,公称直径大于1.00mm的奥氏体型不锈钢丝可进行晶间腐蚀试验,试验方法由
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8 试验方法
钢丝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9 检验规则
9.1 检查和验收
钢丝出厂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部门进行。
9.2 组批规则
钢丝应成批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尺寸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丝组成。
9.3 取样数量及取样部位
每批钢丝的取样数量及取样部位应符合表6的规定。
9.4 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丝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T 2103-200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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