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0783-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 10783-2008 | 279 | GB 10783-2008 | [PDF]天数 <=3 |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
| GB 10783-1996 | 70 | GB 10783-1996 | 3秒自动 |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
| GB 10783-1989 | RFQ | 询价 | [PDF]天数 <=3 | 食口添加剂 辣椒橙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0783-2008 (GB10783-2008) |
| 中文名称 |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
| 英文名称 | Food additive -- Paprika red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X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220.20 |
| 字数估计 | 7,799 |
| 发布日期 | 2008-12-03 |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0783-1996 |
| 引用标准 | GB/T 5009.37-2003; GB/T 5009.75; GB/T 5009.76; GB/T 6682,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9号(总第132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果皮及其制品为原料, 经萃取、过滤、浓缩、脱辣椒素等工艺制成的辣椒红, 可以用食用油脂调整色价。 |
GB 10783-2008: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10783-2008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 -- Paprika r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0783-2008
代替GB 10783-1996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10783-1996《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本标准与GB 10783-1996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对辣椒素指标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原标准中灰分和重金属指标,增加了铅指标。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天然色素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中大天然食品添加剂有限公
司、河北晨光天然色素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北京金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英特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市中进天然色素有限公司、青岛赛特香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惠宜、卢庆国、孙爱俊、文雁君、陈闽芳、欧阳杰、张志忠、张发茂、陈艳燕、
孙瑾、阎炳宗、连运河、柴秋儿。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0783-1989、GB 10783-1996。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果皮及其制品为原料,经萃取、过滤、浓缩、脱辣椒素等工艺制成的辣椒红,可
以用食用油脂调整色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75 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
GB/T 5009.76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3 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3.1 分子式
辣椒红素:C40H56O3。
辣椒玉红素:C40H56O4。
3.2 结构式
辣椒红素:
辣椒玉红素:
3.3 相对分子质量
辣椒红素:584.85。
GB 10783-2008
辣椒玉红素:600.85。
4 技术要求
4.1 性状
深红色油状液体。
4.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水。
5.1 鉴别
5.1.1 溶解性
溶于乙醇,易溶于植物油、丙酮、乙醚、三氯甲烷,几乎不溶于水,不溶于甘油。
5.1.2 显色反应
在1滴试样中加2滴~3滴三氯甲烷和1滴硫酸,应呈现暗蓝色。
5.1.3 最大吸收峰
样品溶解在正己烷中,在约470nm处有最大吸收峰。
5.2 吸光度
5.2.1 试剂
丙酮。
5.2.2 仪器
分光光度计,附1cm比色皿。
5.2.3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0.1g试样,精确至0.0002g,用丙酮稀释于100mL容量瓶中,再精确吸取稀溶液
10mL,稀释至100mL,用分光光度计在460nm波长处,用丙酮作参比液,于1cm比色皿中测定其吸
光度。
注:被测比色液的吸光度范围宜控制在A=0.30~0.70范围内。
5.2.4 结果计算
吸光度按式(1)计算:
5.3 砷
按GB/T 5009.76规定的方法测定。
5.4 铅
按GB/T 5009.75规定的方法测定。
5.5 己烷残留量和总有机溶剂残留量
按照GB/T 5009.37-2003中4.8规定的方法测定。
5.6 辣椒素
5.6.1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约5.00g试样于300mL磨口三角瓶中,准确加入100mL70%甲醇液,振摇30min。静
置5min后过滤,过滤时盖住漏斗,防止蒸发。弃去初滤液25mL,其余滤液混匀后,按表2要求制备
试液。
6 检验规则
6.1 批次的确定
由生产单位按照其相应的规则确定产品的批号,经最后混合且有均一性质量的产品为一批。
6.2 取样方法和取样量
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批按包装件数的3%抽取小样,每批不得少于三个包装,每个包装
抽取样品不得少于100g,将抽取试样迅速混合均匀,分装入两个洁净、干燥的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产
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一瓶密封留存备查。
6.3 出厂检验
6.3.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吸光度、己烷残留量、总有机溶剂残留量和辣椒素。
6.3.2 每批产品须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4 型式检验
第4章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每一年进行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时进行检验:
---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记录有较大差别时。
6.5 判定规则
对全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中若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双倍取样进行复检。
复检结果即使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整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机构,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
仲裁。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标志内容应包括:品名、产地、生产厂名、卫生许可证号、
生产许可证号、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产品标准号等,并在标志上明确标示“食品添
加剂”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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