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8277-2025 (GB/T18277-2025) | | 中文名称 | 收费公路收费制式和收费方式 | | 英文名称 | Toll highway toll collection system and mann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8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 | | 字数估计 | 14,112 |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 | 实施日期 | 2026-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8367-2001,GB/T 18277-2000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8277-2025: 收费公路收费制式和收费方式
ICS 03.220.20
CCSR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277-2000、GB/T 18367-2001
收费公路收费制式和收费方式
2025-08-01发布
2026-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收费制式 2
5 收费方式 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8277-2000《公路收费制式》和 GB/T 18367-2001《公路收费方式》。本文件
以 GB/T 18277-2000 为 主,整 合 了 GB/T 18367-2001 的 内 容。与 GB/T 18277-2000 和
GB/T 18367-200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收费路段”“收费区段”“ETC门架系统”“收费方式”“人工半自动收费方式”“全自
动电子收费方式”“自由流电子收费方式”“支付方式”“非现金支付”及其定义(见第3章);
b) 更改了术语“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制式”“收费广场”“开放式收费制式”“封闭式收费制式”
“混合式收费制式”及其定义(见第3章,GB/T 18277-2000的第3章);
c) 更改了术语“收费方式”“全自动电子收费方式”“自由流电子收费方式”及其定义(见第3章,
GB/T 18367-2001的第3章);
d) 删除了术语“互通式立体交叉”“匝道”“平面交叉”“均一制”及其定义(见GB/T 18277-2000
的第3章);
e) 删除了术语“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车型”“收费制式”“收费车道”“人工收费方式”“半自动
收费方式”“全自动机械收费方式”“单车道电子收费方式”“通行券/卡”“磁性通行券”“二维条
码通行券”“非接触IC通行卡”“订户卡”“车载电子标签”“路侧读写器”及其定义(见
GB/T 18367-2001的第3章);
f) 删除了选择收费制式的原则(见GB/T 18277-2000的第4章);
g) 更改了收费制式的分类(见4.1,GB/T 18277-2000的第5章);
h) 删除了“均一制”相关内容(见GB/T 18277-2000的5.1);
i) 增加了开放式收费制式中无站开放式相关内容(见4.2);
j) 在封闭式的布设中增加了ETC门架系统布设相关内容(见4.3.1,GB/T 18277-2000的
5.3.2);
k) 更改了“公路收费方式”的要求(见第5章,GB/T 18367-2001的第4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
集团百色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埃特斯通讯设备有
限公司、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特微乐行(广州)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盛刚、王黎、黄春华、廖江林、肖媛媛、何培舟、刘鸿伟、黄小岛、蔡福春、付怀珀、
林立、梁贞、蒙春丽、周兰孙、刘奕含、陈丙勋、吴钊炯、杜水荣、蒙敏刚、王平、刘见振、杨晓寒。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0年首次发布为GB/T 18277-2000《公路收费制式》;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纳入了GB/T 18367-2001《公路收费方式》的内容(该文件于2001年首次
发布)。
收费公路收费制式和收费方式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收费公路收费制式和收费方式的分类,规定了各收费制式的布设及适用条件,以及各
种收费方式的选择原则、适用条件和支付方式。
本文件适用于各种收费公路确定收费制式和收费方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收费公路 tolhighway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
桥梁和隧道)。
3.2
通行费 tol
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为获取通行权而支付的费用。
3.3
收费制式 tolcolectionsystem
将收费公路全线作为一个整体或划分若干收费区段收费(各区段内按统一费额收费)的制度及相应
的收费模式。
3.4
开放式收费制式 opentolsystem
收费公路按照收费区段,在主线设置收费站或其他收费设施,车辆仅在经过收费站或其他收费设施
时,按车型及收费标准收取本区段通行费,且车辆可自由入出收费公路的制式。
注:简称为开放式。
3.5
封闭式收费制式 closedtolsystem
在收费公路所有出入口设置收费站或其他收费设施,在出口按照车型、收费标准及车辆行驶里程收
取通行费的制式。
注:简称为封闭式。
3.6
混合式收费制式 hybridsystem
收费公路按照一定收费区段,在主线和部分匝道设置收费站或其他收费设施,仅在经过收费站(或
其他收费设施)时按车型及收费标准收取本区段通行费的制式。
注:简称为混合式。
3.7
收费路段 tolhighwaytolsection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注:收费路段可由若干收费区段组成。
3.8
收费区段 tolsection
收费路段的基本计费单元。
3.9
收费站 tolstation
收费公路上负责收费业务并配备相应收费设施的单位。
注:包括收费广场、收费站房和收费设备等。
3.10
收费广场 tolplaza
在收费公路的某个位置将公路或互通匝道扩宽用来设置多条收费车道的区域。
3.11
ETC门架系统 ETCgantrysystem
在收费公路沿线断面建设的具备通行费分段计费、收费(可选)、车辆识别等功能的专用系统。
3.12
收费方式 tolcolectionmanner
收费制式确定后,选用不同自动化程度的收费技术方案进行收费的总称。
3.13
由收费员进行收费操作,计算机系统对收费车道设备进行控制,并对收费数据进行自动统计管
理,由自动栏杆机管控缴费车辆通行的收费方式。
3.14
在没有收费员的收费车道,利用计算机系统、自助缴费(可选)以及其他车道设备,对收费数据进行
自动统计管理,由自动栏杆机管控缴费车辆通行的收费方式。
3.15
利用车辆自动识别技术,实现车辆不停车,自动完成收费操作且没有自动栏杆等管控车辆缴费通行
的收费方式。
3.16
支付方式 modeofpayment
公路使用者支付通行费的方式。
3.17
非现金支付 nonecashpayment
公路使用者采用现金以外其他手段支付通行费的方式。
4 收费制式
4.1 收费制式分类
收费制式分为开放式、封闭式、混合式三种类型。
4.2 开放式
4.2.1 分类
开放式收费制式分为有站开放式和无站开放式,其中无站开放式主要为ETC门架系统。
4.2.2 布设
4.2.2.1 有站开放式的布设
有站开放式的收费站宜设在路段内主线的某个位置上。距离较长的收费公路可划分多个路段,各
路段主线站的间距应大于50km,示意见图1。
标引序号说明:
1---主线收费站;
2---收费区段。
图1 开放式收费站布设示意图
4.2.2.2 无站开放式ETC门架系统的布设
开放式的ETC门架系统宜设在路段内匝道分流前或合流后的主线路段区间内。距离较长的路段
可划分为多个区段,ETC门架与互通立交、入出口匝道端部、被交路支线距离宜大于1km,示意见图2。
标引序号说明:
1---ETC门架系统;
2---收费区段;
3---收费路段。
图2 开放式ETC门架系统布设示意图
4.2.3 开放式的适用条件
适用于独立收费的桥梁、隧道和不封闭(含有多处平交路口)的收费路段。对于不封闭的收费路
段,宜选择交通流量较大且不易绕行其他平行路线的路段设置主线收费站或其他收费设施。
4.3 封闭式
4.3.1 布设
4.3.1.1 封闭式收费站应设在收费路段的所有入出口处,包括主线起终点和匝道。
4.3.1.2 每处收费广场的收费车道分为入口车道和出口车道。
4.3.1.3 车辆进出收费路段均应经收费站控制,但在路段内部可自由行驶,收费路段对外界呈“封闭”
状态。
4.3.1.4 宜通过在匝道分流前或合流后的路段区间主线设置ETC门架系统,将收费路段划分为多个收
费区段进行分段计费或路径标识,示意见图3。ETC门架系统具体设置满足下列要求。
a) 宜在匝道分流前或合流后的收费区段设置ETC门架系统。
b) ETC门架系统宜设置在平直路段。ETC门架与互通立交、入/出口匝道端部、被交道路直线
距离宜不小于1km,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c) 两个门架不应交叉布设。应先经过本方向门架,不应先经过对向门架。
标引序号说明:
1---主线收费站;
2---匝道收费站;
3---ETC门架系统;
4---收费区段;
5---收费路段。
图3 封闭式收费站布设示意图
4.3.2 封闭式的适用条件
封闭式适用于高速公路及里程较长、含有多个入出口、车辆行驶里程差距较大的收费路段;或根据
收费路段所处区域路网位置及联网收费情况选用。
4.4 混合式
4.4.1 布设
4.4.1.1 布设混合式收费站时首先应根据路线长度和互通立交的分布情况将全线划分成若干收费
路段。
4.4.1.2 每个收费路段设置一处主线收费站,主线收费站的间距宜大于50km,主线收费站宜结合互通
立交设置在入出匝道之间,示意见图4。
4.4.1.3 建有主线收费站的互通立交宜设全部匝道收费站,路段内的其他部分互通立交则设部分匝道
收费站。
4.4.1.4 混合式收费站的布设宜综合考虑交通量、互通形式等因素。
4.4.1.5 以下互通立交可不建匝道收费站:
a) 路段分界处的互通立交;
b) 距离路段分界处很近的互通立交(因收费区段短造成通行费收入很低);
c) 匝道交通量很小的互通立交(因交通量小造成通行费收入很低)。
标引序号说明:
1---主线收费站;
2---匝道收费站;
3---收费区段;
4---收费路段。
图4 混合式收费站布设示意图
4.4.2 混合式的适用条件
混合式主要适用于高速路网末端、连接线等收费路段。
5 收费方式
5.1 收费方式分类
收费方式分为人工半自动收费方式、全自动电子收费方式和自由流电子收费方式三种类型。
5.2 选择原则及适用条件
5.2.1 选择原则
收费方式的选择与确定应在规划、设计阶段根据公路的建设标准、规模、投资水平以及运营管理的
需要,经论证后进行比选与确定。
5.2.2 适用条件
5.2.2.1 人工半自动收费方式适用于除要求车辆不停车通过和无人值守等场合之外的收费系统。
5.2.2.2 全自动电子收费方式适用于以下条件:
a) 对于采用人工半自动收费方式已造成较严重的交通拥堵或有节省人力成本需求,增扩收费车
道已不经济或已不可能;
b) 路线或路网内经常性用户的比例较高;
c) 用户对收费公路的服务水平要求较高等。
5.2.2.3 自由流电子收费方式适用于以下条件:
a) 根据路网条件和路段或区段电子收费用户占比,综合考虑自由流收费系统设置位置,可选择采
用有站自由流模式(设置在收费广场)或无站自由流模式(设置在主线、匝道等);
b) 预期电子收费方式付款的用户占收费公路总用户数量的绝大多数;
c) 除自由流电子收费系统的技术措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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