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8916.32-2017 (GB/T18916.32-2017) | | 中文名称 | 取水定额 第32部分:铁矿选矿 | | 英文名称 | Norm of water intake -- Part 32: Iron ore mineral process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25 | | 字数估计 | 6,638 | | 发布日期 | 2017-09-29 | | 实施日期 | 2018-04-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8916.32-2017
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32.Iron ore mineral processing
ICS 13.060.25
P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取水定额 第32部分.铁矿选矿
2017-09-29发布
201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经或计划发布
以下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第3部分.石油炼制;
---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
---第5部分.造纸产品;
---第6部分.啤酒制造;
---第7部分.酒精制造;
---第8部分.合成氨;
---第9部分.味精制造;
---第10部分.医药产品;
---第11部分.选煤;
---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
---第13部分.乙烯生产;
---第14部分.毛纺织产品;
---第15部分.白酒制造;
---第16部分.电解铝生产;
---第17部分.堆积型铝土矿生产;
---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
---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
---第20部分.化纤长丝织造产品;
---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
---第22部分.淀粉糖制造;
---第23部分.柠檬酸制造;
---第24部分.麻纺织产品;
---第25部分.粘胶纤维产品;
---第26部分.纯碱;
---第27部分.尿素;
---第28部分.工业硫酸;
---第29部分.烧碱;
---第30部分.炼焦;
---第31部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
---第32部分.铁矿选矿。
本部分为GB/T 18916的第3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按照GB/T 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本部分由水利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和全国铁矿石与直接还原铁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SAC/TC31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鞍钢集团矿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
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么克威、朱波、陈建利、高景俊、王姜维、仇金辉、王玉洁、胡宗横、白镇河、
翟安付、李长亮、张淑玲、胡梦婷。
取水定额 第32部分.铁矿选矿
1 范围
GB/T 18916的本部分给出了铁矿选矿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铁矿选矿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
GB/T 18820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 21534 工业用水节水 术语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820和GB/T 2153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计算方法
4.1 一般规定
4.1.1 取水量范围
取水量范围是指企业从各种常规水源提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
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
对于将精矿用管道输送的方式送到异地且不再回收过滤水的厂矿,应加该部分水量。
4.1.2 取水量供给范围
铁矿选矿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包括破碎、筛分、选矿、选矿厂内部的精矿生产等)、辅助
生产(包括水处理、锅炉房、机修、检化验、运输等)和附属生产(包括办公、绿化、厂内食堂、浴室和卫生间
等);不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的取水量(含电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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