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3449-2025 (GB/T33449-2025) | | 中文名称 | 物流单证基本要求 | | 英文名称 | Basic requirements for logistics documen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01 | | 字数估计 | 14,126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5-10-3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3449-2016, GB/T 33458-2016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3449-2025: 物流单证基本要求
ICS 03.080.01
CCS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3449-2016,GB/T 33458-2016
物流单证基本要求
2025-10-31发布
2025-10-3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3449-2016《物流单证基本要求》和GB/T 33458-2016《公路物流主要单证要
素要求》,本文件以GB/T 33449-2016为主,整合了GB/T 33458-2016的内容。与GB/T 33449-
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关于标准不适用于国际物流业务的要求(见第1章);
---删除了“编制原则”(见2016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关于物流单证编制应符合物流信息传递需求的要求(见4.1);
---将单证名称、货物描述、计量单位、运输标志一致性要求合并表述为不同物流单证相同要素应
协调一致的要求(见4.2,2016年版的5.1~5.4);
---增加了对于物流单证编制时要素选择的要求(见4.4);
---增加了仓单、道路运输电子单证和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航空货运电子运单编制还应符合具体
对应标准的要求(见4.5);
---在表头信息中,增加了“单证编号”要素关于“提货凭证号”的要素说明(见表1);
---在货物信息中,增加了“货物名称”“货物规格”“货物计量单位”“货物毛重”“货物净重”“实收数
量”“海关编码(HS编码)”要素(见表2),删除了“货物重量”“货物体积”要素(见2016年版的
表1),更改“货物描述”为“货物描述及注意事项”要素(见表2,2016年版的表1),增加了“货物
规格”要素关于“形态”的要素说明(见表2);
---在托运人信息中,增加了“托运人名称”“托运人联系人”“托运人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托运人签
章”“托运人地址”“发货人名称”“发货人联系人”“发货人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发货人地址”“运
抵时间”要素(见表3),删除了“托运方”要素(见2016年版的表1);
---在承运人信息中,增加了“承运人名称”“承运人联系人”“承运人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承运人地
址”“运输方式”“运输工具信息”“运输载具信息”“驾驶员信息”要素(见表4),删除了“承运方”
要素(见2016年版的表1);
---在收货人信息中,增加了“收货人名称”“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人”“收货人联系人的联系方
式”“收货人地址”要素(见表5),删除了“收货方”“收货签章”“实收数量”“备注”“注意事项”要
素(见2016年版的表1),更改“收货人签名”为“收货人签章”要素(见表5,2016年版的表1);
---在存货人信息中,增加了“存货人名称”“存货人联系人”“存货人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存货人地
址”“存货人代码”要素(见表6),删除了“存货方”要素(见2016年版的表1),更改“存货人签
名”为“存货人签章”要素(见表6,2016年版的表1);
---在保管人信息中,增加了“保管人名称”“保管人联系人”“保管人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收发货日
期”“保管人地址”要素(见表7),删除了“保管方”要素(见2016年版的表1),更改“保管人签
名”为“保管人签章”要素(见表7,2016年版的表1);
---在提货人信息中,增加了“提货人名称”“提货人联系人”“提货人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提货人签
章”“提货人地址”要素(见表8),删除了“提货方”“交货方”“交货人签名”要素(见2016年版的
表1);
---在结算信息中,增加了“货款总额”“物流费用”“付款方式”要素(见表9);
---增加了包装信息、流通加工信息、其他信息(见表10~表12);
---增加了要素的约束条件,分为必选要素和可选要素(见第5章);
---更改第7章“单证填制及使用”为第6章“填制与使用要求”(见第6章,2016年版的第7章);
---删除了出单日期、填写全称、使用行业术语和词汇的要求(见2016年版的7.1.3、7.1.5、7.1.6);
---更改了物流单证份数的要求(见6.3,2016年版的7.2.1);
---增加了物流单证签发和使用应遵循的流程和规定、货物与单证信息不一致时的处理要求、物流
单证保存归档、电子物流单证备份、物流单证防伪和鉴定、防止被篡改、丢失和泄露、优先使用
电子物流单证、电子物流单证数据自动传递的要求(见6.3、6.4、6.6~6.8);
---删除了不能一次签收完毕时的要求(见2016年版的7.2.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湖北省烟草公司
荆门市公司、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潜网生态小龙虾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东南大学、湖北省
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上海商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晏绍庆、马娜、庄智一、路欢欢、郑文家、郝皓、顾小昱、熊永勇、康峻、张永、张程、
苏静、丁凡、李响、刘斌、宋敏、江平、于洋。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年首次发布为GB/T 33449-2016;
---2016年首次发布为GB/T 33458-201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物流单证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物流单证的编制要求、单证要素、填制与使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物流活动中的单证编制与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国际物流业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T 3102.1 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
GB/T 18354 物流术语
GB/T 30332 仓单要素与格式要求
GB/T 44430 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
JT/T 919.2 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交换 第2部分:道路运输电子单证
MH/T 1077.1 航空货运信息规范 第1部分:国内电子运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物流单证 logisticsdocuments
物流活动中使用的单据、票据、凭证的总称。
[来源:GB/T 22263.1-2008,3.11,有修改]
4 编制要求
4.1 物流单证应满足物流服务过程中物流信息传递的需求。
4.2 物流单证的内容和签章应完整;不同物流单证之间的相同要素应协调一致。
4.3 物流单证用语应与GB/T 18354一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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