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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1073.1-2017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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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1073.1-2017 130 QC/T 1073.1-2017 3秒自动 汽车用加速度传感器 第1部分:线加速度传感器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QC/T 1073.1-2017 (QC/T1073.1-2017)
中文名称 汽车用加速度传感器 第1部分:线加速度传感器
英文名称 Automotive accelerometer sensor - Part 1: linear accelerometer sensor
行业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35
字数估计 10,133
发布日期 2017-04-12
实施日期 2017-10-01
标准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14号
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线加速度传感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QC/T 1073.1-2017: 汽车用加速度传感器 第1部分:线加速度传感器 QC/T 1073.1-2017 英文名称: Automotive accelerometer sensor - Part 1: linear accelerometer sensor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汽 车 行 业 标 准 QC/T1073.1—2017 汽车用加速度传感器 第1部分:线加速度传感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 言 QC/T 1073《汽车用加速度传感器》包括三个部分: ——第1部分:线加速度传感器; ——第2部分:角加速度传感器; ——第3部分:碰撞加速度传感器。 本部分为 QC/T 1073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邦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通达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芜湖)、昌辉汽车 电器 (黄山)股份公司、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昆山哈特曼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饶生源、黄万顺、陈军、许秀香、周革、乔峰、陈忠、方锡邦、锁景坤、 李宏志、赵 根宝、董利伟、汪璟。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汽车用线加速度传感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部分适用于M、N 类汽车用测量范围在±1g 的线加速度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其他 机动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437.2—2008 道路车辆 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 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 态传导 GB/T 28046.2—2011 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 2 部 分 电 气 负 荷 GB/T 28046.3—2011 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3部分 机械负荷 GB/T 28046.4—2011 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 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4部分 气候负荷 GB/T 30038—2013 道路车辆 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等级(IP 代码) QC/T 413—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GB/T 33014.1~33014.5 道路车辆 电气/电子部件对窄带辐射电磁能的抗扰性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传感器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传感器外观应光滑,保护层应均匀, 无明显的气泡、斑点、划痕及脱落等缺陷。 4.2 基本性能参数 4.2.1 输出信号及误差。 传感器输出信号参数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在±1g 的测量范围内输出信号的误差应在±5%范 围内,以输出电压为例的示意图见图1。 4.2.2 响应时间。 传感器响应时间应不大于0.05 s。 4.3 工作电压范围 传感器在表1给出的任一工作电压范围内,应符合4.2的规定。 4.4 工作频率范围 传感器在加速度变化频率为(0~15)Hz 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4.5 耐异常电压性能 4.5.1 耐反向电压。 传感器应能承受表2的反向电压试验,试验后应符合4.2的规定,5 V 传感器除外。 4.5.2 耐过电压。 传感器应能承受电压值为7V/18 V/36 V,时间为60min 的电源过电压试验而不损坏,试验后产品性能应符合4.2规定。 4.6 绝缘耐压性能 传感器应能承受50 Hz,实际正弦波500 V 的电压,历时1min 的试验,试验后应符合4.2的规定。 4.7 耐温度性能 4.7.1 耐低温贮存性能。 传感器经-40 ℃低温贮存试验并在试验环境下恢复2h 后,性能应符合4.2的规定。 4.7.2 耐高温贮存性能。 传感器经85 ℃高温贮存试验并在试验环境下恢复2 h 后,性能应符合4.2的规定。 4.7.3 耐温度快速变化性能。 传感器经低温-40℃、高温125 ℃的温度快速变化试验并在试验环境下恢复2 h 后,性能应符 合4.2的规定。 4.7.4 耐低温工作性能。 传感器在进行-40℃的耐低温性能试验时,性能应符合4.2的规定。 4.7.5 耐高温工作性能。 传感器在进行125 ℃的耐高温性能试验时,性能应符合4.2的规定。 4.8耐湿热循环性能 传感器经湿热循环试验后,性能应符合4.2的规定。 4.9耐振动性能 传感器应进行随机振动试验,试验后,外表应无损坏,性能应符合4.2的规定。 4.10 防护性能 传感器(连接器除外)防护等级应达到IP5K6。 4.11 电磁抗扰性能 4.11.1 传感器在进行电磁辐射抗扰性试验时应符合4.2的规定,试验严酷等级由供需双方协商 确定。 4.11.2 传感器在传导抗扰试验时应符合4.2的规定,试验脉冲及等级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V 传感器是否需进行传导抗扰试验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注:对于无源器件传感器,无须进行抗扰试验。 4.12 耐自由跌落性能 传感器进行自由跌落试验后允许外壳有微小损坏,性能应符合4.2规定。 4.13 耐久性能 传感器应能承受500万次循环试验。试验后,传感器应符合4.2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试验环境。 试验均应在表3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特殊规定除外)。 5.1.2 试验电压。 试验电压为5.0 V±0.1V、14.0V±0.2V、28.0V±0.2 V。 5.1.3 试验用仪表。 试验时所用电压表应不低于0.5级。 5.1.4 试验用设备。 试验用直流电源波纹系数不大于0.1%。 5.2外观检查 用视觉检查法进行。 5.3 基本性能试验 5.3.1 输出信号及误差。 将传感器安装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接口电路由双方协商确定。加速度变化频率不大于15 Hz。 按图2所示每点重复测量输出信号3次,取平均值,再减去零位偏值。 5.3.2 响 应 时 间 。 将传感器安装在专用试验装置上,分别进行如下试验: — — 从- 1g 开始达到+1g,测量到达+1g 至传感器输出信号满足4.2.1要求时所需要的时间。 — — 从+1g 开始达到-1g,测量到达-1g 至传感器输出信号满足4.2.1要求时所需要的时间。 5.4 工作电压范围试验 按表1对传感器输入最低和最高工作电压,同时按5.3检验基本性能。 5.5 工作频率范围试验 将传感器安装在专用试验装置上,试验加速度为1g,分别测量加速度变化频率为5 Hz、10 Hz 和15 Hz 时的输出信号, 应符合4.2的规定。 5.6 耐异常电压试验 5.6.1 电源极性反接试验。 按 GB/T 28046.2—2011 中4.7.2.3的规定进行,5V 传感器除外。 5.6.2 电源过电压试验。 按 GB/T 28046.2—2011 中4.3.1.1.2或4.3.2.2的规定进行,5V 传感器试验电压为7V。 5.7 绝缘耐压试验 按 GB/T 28046.2—2011 中4.11.2的规定进行。 5.8 耐温度性能试验 5.8.1 耐低温贮存试验。 按 GB/T 28046.4—2011 中5.1.1.1.2的规定进行。 5.8.2 耐高温贮存试验。 按 GB/T 28046.4—2011中5.1.2.1.2的规定进行。 5.8.3 耐温度快速变化试验。 按 GB/T 28046.4—2011中5.4.2的规定进行30次温度快速变化试验,每个循环中低温和高温 保持时间为60 min。 5.8.4 耐低温工作性能试验。 按 GB/T 28046.4—2011 中5.1.1.2.2的规定进行。 注:性能试验如在低温箱外进行,应将样品从低温箱内取出后在5 min内完成。 5.8.5 耐高温工作性能试验。 按 GB/T 28046.4—2011 中5.1.2.2.2的规定进行, 注:性能试验如在高温箱外进行,应将样品从高温箱内取出后在5 min内完成。 5.9 耐湿热循环性能试验 按 QC/T 413—2002的规定在-10 ℃~65 ℃进行10个循环的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每个 循环为24 h,传感器在不工作状态下经受试验。 5.10 耐振动性能试验 将传感器模拟实车安装方式进行固定,按GB/T 28046.3—2011 中4.1.2.4.2的规定进行。 5.11 防护性能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