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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6538-2011 (GB26538-2011) | | 中文名称 | 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 | | 英文名称 | [GB/T 26538-2011] Fired heat preservation brick and block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Q1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00.10 | | 字数估计 | 15,142 | | 发布日期 | 2011-06-16 | | 实施日期 | 2012-04-01 | | 引用标准 | GB/T 2542; GB 6566; GB/T 13475; GB/T 18968; JC/T 46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粘土、页岩或煤矸石、粉煤灰、淤泥等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料制成的, 或加人成孔材料制成的实心或多孔薄壁经焙烧而成, 主要用于建筑物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的砖和砌块(以下均简称砖和砌块)。 |
GB 26538-2011: 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
GB 26538-2011 英文名称: [GB/T 26538-2011] Fired heat preservation brick and block
ICS 91.100.10
Q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011-06-16发布
201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浙江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南京鑫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京浦口建设砖瓦厂、上海鑫晶山建材开发有
限公司、浙江特拉建材有限公司、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广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宁波市北
仑区城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捷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富阳新亿建材有限公司、盐城建材机械
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重庆市墙体材料工业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皖宁、蔡小兵、周炫、吴宝庆、王军、汪美春、陈文光、王辉、胡宪文、易庆睦、陈少青。
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粘土、页岩或煤矸石、粉煤灰、淤泥等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或加入成孔材
料制成的实心或多孔薄壁经焙烧而成,主要用于建筑物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的砖和砌块(以下均简称砖和砌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42 砌墙砖试验方法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13475 绝热 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 标定和防护热箱法
GB/T 18968 墙体材料术语
JC/T 466 砌墙砖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968和JC/T 46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成孔材料
焙烧过程中自燃烧或高温分解释放出气体,或本身气孔结构在制品中可形成不同孔径气孔的材料,
如污泥、各类残渣、木屑、粉煤灰漂珠、泡沫塑料微珠、石灰石、粉碎的稻草、秸杆、膨胀珍珠岩、膨胀蛭石、
碎纸筋、稻壳、磨损的轮胎、硅藻土、漂白土等。
3.2
烧结保温砖
外形多为直角六面体,经焙烧而成主要用于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的砖。
3.3
烧结保温砌块
外形多为直角六面体,也有各种异形的,经焙烧而成主要用于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的砌块,砌
块系列中主规格的长度、宽度或高度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分别大于365mm、240mm或115mm。但高度
不大于长度或宽度的六倍,长度不超过高度的三倍。
3.4
欠火砖
因未达到烧结温度或保持烧结温度时间不够而造成内部缺陷的砖和砌块。
3.5
酥砖
因返潮、雨淋形成的分层等内部缺陷致成品砖被敲击时发出的声音混浊、沉闷、哑音或根本发不出
声音或表面片状脱落的砖或砌块。
4 产品分类
4.1 类别
4.1.1 按主要原料分
按主要原料分为粘土保温砖和保温砌块(NB)、页岩保温砖和保温砌块(YB)、煤矸石保温砖和保温
砌块(MB)、粉煤灰保温砖和保温砌块(FB)、淤泥保温砖和保温砌块(YNB)、其他固体废弃物保温砖和
保温砌块(QGB )。
4.1.2 按烧结处理工艺和砌筑方法分
a) 经精细工艺处理砌筑中采用薄灰缝,契合无灰缝的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A类);
b) 未经精细工艺处理的砌筑中采用普通灰缝的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B类)。
4.2 规格
4.2.1 砖和砌块的外型为直角六面体,其长度、宽度、高度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单位为毫米。
分 类 长度、宽度或高度
A 490,360(359、365),300,250(249、248),200,100
B 390,290,240,190,180(175),140,115,90,53
4.2.2 其他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3 等级
4.3.1 强度等级分为 MU15.0、MU10.0、MU7.5、MU5.0、MU3.5。
4.3.2 密度等级分为700级、800级、900级、1000级。
4.3.3 传热系数按K 值分为2.00、1.50、1.35、1.00、0.90、0.80、0.70、0.60、0.50、0.40十个质量等级。
5 技术要求
5.1 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5.3 强度等级
强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5.4 密度等级
密度等级应符合表4的规定。
5.5 泛霜
每块砖和砌块不允许出现中等泛霜。
5.6 石灰爆裂
每组砖和砌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最大破坏尺寸大于2mm且小于或等于10mm的爆裂区域,每组砖和砌块不得多于15处;
b) 不允许出现最大破坏尺寸大于10mm的爆裂区域。
5.7 吸水率
每组砖和砌块的吸水率平均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
5.8 抗风化性能
5.8.1 风化区的划分见附录A。
5.8.2 严重风化区中的1、2、3、4、5地区及淤泥、其他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料或加入成孔材料形成微孔
的砖和砌块应进行冻融试验,其他地区砖和砌块的抗风化性能符合表6规定时可不做冻融试验,否则应
进行冻融试验。
5.8.3 抗冻性应符合表7的规定。
5.9 传热系数
传热系数应符合表8的规定。
5.10 放射性核素限量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
5.11 欠火砖、酥砖
产品中不允许有欠火砖、酥砖。
6 试验方法
6.1 尺寸偏差
检验样品数为20块,其方法按GB/T 2542规定进行。其中每一尺寸测量不足0.5mm按0.5mm
计。样本平均偏差是20块试样同一方向40个测量尺寸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其公称尺寸的差值,样本极
差是抽检的20块试样中同一方向40个测量尺寸中最大测量值与最小测量值之差值。
6.2 外观质量
6.2.1 垂直度差
砖和砌块各面之间构成的夹角不等于90°时须测量垂直度差。直角尺满足精度一级。
6.2.2 外观质量中其他项目检验按GB/T 2542规定进行。
6.3 强度
6.3.1 试件制作要求
试件制作按GB/T 2542规定进行,其受压面为实际使用承载面。
6.3.2 强度变异系数、标准差
强度变异系数δ、标准差S按式(1)、式(2)分别计算。
6.3.3 结果计算与评定
6.3.3.1 平均值-标准值方法评定
强度变异系数δ≤0.21时,按表3中抗压强度平均值、强度标准值评定砖和砌块的强度等级。
样本量n=10时的强度标准值按式(3)计算。
6.3.3.2 平均值-最小值方法评定
强度变异系数δ>0.21时,按表3中抗压强度平均值、单块最小抗压强度值评定砖和砌块的强度等
级,单块最小抗压强度值精确至0.1MPa。
6.4 密度、泛霜和石灰爆裂
密度、泛霜和石灰爆裂试验按GB/T 2542规定进行。
6.5 吸水率和饱和系数
吸水率和饱和系数试验按GB/T 2542规定进行,吸水率以5块试样的3h沸煮吸水率的算术平均
值表示,饱和系数以5块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6.6 抗冻试验
抗冻性试验方法按 GB/T 2542规定进行。结果评定以单块试样的质量损失率和外观破坏现象表示。
6.7 传热系数
传热系数试样制备按GB/T 2542规定进行,按GB/T 13475规定,将试件在标定热箱或防护热箱
内安装,并进行测定计算,试验结果以试件传热系数表示。
6.8 放射性核素限量
放射性核素限量检验按GB 6566规定进行。
6.9 欠火砖、酥砖
检验样品数按GB/T 2542外观检测规定进行,用目测、敲击和划痕的方法进行检测。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
7.1.1.1 产品出厂必须进行出厂检验。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1.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密度等级和欠火砖、酥砖。
7.1.2 型式检验
7.1.2.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
7.1.2.2 有下列之一情况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新厂生产试制定型检验;
c)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传热系数、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检测每年一次;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2 批量
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 466规定。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7.3 抽样
7.3.1 外观质量和欠火砖、酥砖检验的样品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垛中抽取。
7.3.2 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的样品批中抽取。
7.3.3 抽样数量按表9进行。
7.4 判定规则
7.4.1 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相应等级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7.4.3 强度和密度
强度和密度的试验结果应分别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7.4.4 泛霜和石灰爆裂
泛霜和石灰爆裂结果应分别符合5.5和5.6相应等级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7.4.5 吸水率
吸水率试验结果应符合5.7相应等级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7.4.6 抗风化性能
抗风化性能应符合5.8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7.4.7 传热系数
传热系数性能应符合5.9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7.4.8 放射性核素限量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5.10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7.4.9 总判定
7.4.9.1 外观检验的样品中有欠火砖、酥砖,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4.9.2 出厂检验质量等级的判定
按出厂检验项目和在时效范围内最近一次型式检验中的石灰爆裂、泛霜、抗风化性能、放射性核素
限量、传热系数和吸水率检验项目中质量等级进行判定。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为不合格。
7.4.9.3 型式检验质量等级的判定
按尺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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