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 30004-2013, GB30004-2013
| 标准编号 | GB 30004-2013 (GB30004-2013) | | 中文名称 | 婴儿摇篮的安全要求 | | 英文名称 | Safety requirements of crad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Y57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90; 200.50 | | 字数估计 | 15,159 | | 引用标准 | GB/T 2912.1; GB/T 3920; GB/T 3922; GB/T 5713; GB 6675; GB/T 7573; GB/T 17592; GB 18401; GB 18584; GB/T 1888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婴儿摇篮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和使用说明。本标准适用于供小于5个月的婴儿或未能坐起、跪起、爬起的婴儿使用的婴儿摇篮, 其内部长度不大于900 mm。本标准不适用于婴儿摇椅、提篮、秋千。 |
GB 30004-2013: 婴儿摇篮的安全要求
GB 30004-2013 英文名称: Safety requirements of cradles
ICS 97.190;97.200.50;
Y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婴儿摇篮的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婴儿摇篮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和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供小于5个月的婴儿或未能坐起、跪起、爬起的婴儿使用的婴儿摇篮,其内部长度不大于900mm。
本标准不适用于婴儿摇椅、提篮、秋千。
注:婴儿摇篮附加的悬挂玩具、健身玩具及类似玩具的安全要求满足GB 6675的相关要求。如果婴儿摇篮增加其
他附件,则这些附件的安全要求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 6675 玩具安全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婴儿摇篮 cradles
供小于5个月的婴儿或未能坐起、跪起、爬起的婴儿使用的,其底铺面的内部长度不大于900mm,
可摇摆、自身可达到平衡的人力驱动的婴儿卧具。
通常有带轮子的底座,或可摇摆的底座,或任何相对于固定的底座可摇摆的结构。
3.2可触及区域 accesszone
手不可从侧板和端板穿出的婴儿摇篮的可触及区域为摇篮的整个内部底铺面上方距底铺面
380mm以内的区域。
手可从侧板和端板穿出的婴儿摇篮的可触及区域为摇篮的整个内部底铺面上方距底铺面380mm
以内的区域,以及摇篮外部距底铺面边缘水平面向上380mm以内半径弧面,水平面以下150mm以内
半径弧面的区域。
3.3底铺面 base
构成婴儿摇篮的基底以支撑婴儿的机构。
3.4底铺垫 mattress
以弹簧或软质填充物为内芯材料,表面罩有织物面料或软席等其他材料制成的卧具。
4 材料要求
4.1 所有材料应清洁、无污渍。
4.2 木材、以木材为基材的材料和源自植物的材料应无腐朽和虫蛀。
4.3 婴儿可触及区域内的金属应采用防腐蚀材料或经防腐蚀处理。
4.4 婴儿可触及区域内的可触及材料和表面涂层中可迁移元素的含量,应低于或等于表1中相应元素
的最大限量要求。当表面有多层涂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物质,测试样品不包括基体材料。
表1 材料中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
4.5 婴儿摇篮上使用的纺织品材料,应符合GB 18401婴幼儿用品要求的规定。
4.6 婴儿摇篮使用的纺织品材料的易燃性能,应符合GB 6675中易燃性能的规定。
4.7 木制婴儿摇篮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4的规定。
5 结构要求
5.1 边缘和突出部件
摇篮外露的边缘和突出部件应倒角并且按6.4测试无毛刺或锐利边缘、尖端(见图1)。应无末端
开口的管子。
在可触及区域内应不允许有突出部件。
诸如铰链、托架、挂钩这样的部件按6.4测试应无毛刺或锐利边缘、尖端(见图1)。
注:在图1中的最小半径不适用于这些部件。
图1 边和角的最小半径
5.2 孔
在可触及区域内的任何孔,如果能插入直径为5mm的滑规,则应也能使12mm的滑规通过,除非
插入深度小于10mm,或孔符合5.11.2和5.11.6的要求。
对于组装孔,按6.5.2测试时,应不能插入直径7mm的滑规。
5.3 小零件
可触及区域内的任何可拆卸或可移除的零部件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见图2)。图2 小零件试验器
5.4 绳、线及其他弹性绳
绳、线及其他弹性绳(不包括束缚系统)应符合GB 6675相关规定。
5.5 紧固件
为便于摇篮的搬运和储存的需要可卸下或可松下某些零部件,不能使用直接固紧的连接螺钉,如自攻螺钉。
5.6 脚轮或滚轮
除下面两种情况之外,不应安装脚轮或滚轮:
a) 两个可锁定的脚轮或滚轮和两条腿;或
b) 四个可锁定的脚轮或滚轮。
锁定后应可防止脚轮或滚轮滚动,按6.14测试时,脚轮或滚轮不得解锁。
5.7 摇摆机构
摇篮的摇摆机构应安装有锁定装置。按6.13测试时,至少应施加50N的力才能松开锁定机构,并
且应继续保持正常功能。
摇摆机构不应安装有电的或机械的动力来摆动或振动摇篮,但可直接用手推或拉。
5.8 升降侧板的锁定机构
当升降侧板被提起时,用于控制升降侧板的机械装置应能自动啮合,并且其结构应包含如下﹕
a) 一个系统,其需要至少两个分开的、但以不同原理同时操作的动作;或
b) 一个系统,其需要至少两个以不同原理操作的连续动作,即执行第一个动作并维持时,才能操
作第二个动作;或
c) 按6.13测试时,至少应施加50N的力才能松开升降侧板的锁定机构。
5.9 折叠锁定机构
如果为达到存放或运输功能,设计成可以折叠的摇篮,应有用于折叠系统的锁定机构。
锁定机构用于防止婴儿在摇篮中时摇篮的意外折叠,包括婴儿被抱进和抱出摇篮的过程。
将摇篮组装好后,至少有一个锁定机构自动工作,并且其结构应包含如下﹕
a) 一个系统,其需要至少两个分开的,但以不同原理同时操作的动作;或
b) 一个系统,其需要至少两个以不同原理操作的连续动作,即执行第一个动作并维持时,才能操作第二个动作;或
c) 按6.13测试时,至少应施加50N的力才能松开折叠系统的锁定机构。
向内折叠的摇篮应至少装备两组锁定机构。如果已有一个锁定机构,同时底铺面上的婴儿重量对
锁定具有正效应,可以等效于两组锁定机构。
5.10 底铺面
5.10.1 按6.5.2测试时,底铺面与侧板、底铺面与端板的间距以及底铺面的开口或板条的间距应不能
通过25mm的滑规。
5.10.2 按6.8测试时,底铺面部件不应断裂,底铺面不应脱落,摇篮无结构性损坏。
5.10.3 如果底铺面是可调的,不使用工具时,应不能将底铺面从较高位置调整到较低位置。
5.11 侧板和端板
5.11.1 按6.5.1测试时以及在按照6.11的负载测试过程中,摇篮侧板和端板的内部高度至少为275mm。
5.11.2 按6.5.2测试时,孔的实际直径、侧板与端板的任意两个结构部件的间距(导杆和摇篮柱的间
距除外)应为45mm~65mm。其最小尺寸适用于无负载测试,其最大尺寸适用于负载测试。
5.11.3 如果侧板是网状结构的,按6.5.2测试时,网孔应不能插入直径5mm的滑规。
5.11.4 摇篮的摆动体(部件)的构造应不会因摆动而伤及婴儿。
5.11.5 摇篮的摆动体(部件)与摇篮架的间距应至少25mm。
5.11.6 升降侧板的导杆与摇篮柱的间距应是0mm~5mm或12mm~25mm。
5.11.7 按6.9和6.10测试时,侧板和端板的结构部件应无破裂、无脱离、无超过2mm的永久变形。
安装和紧固装置应无损坏和分离,并且应继续保持正常功能。
5.11.8 按6.11测试时,侧板和端板的结构部件应无破裂、变形或任何其他损坏发生。
5.12 稳定性
按6.12测试时,摇篮应不会翻倒。
5.13 底铺垫
5.13.1 底铺垫厚度
未压缩的底铺垫填充物如发泡、织物等,应不大于25mm厚。未压缩底铺垫的总厚度(包括所有织
物或乙烯基层)应不大于38mm。
5.13.2 底铺垫尺寸
当底铺垫靠着摇篮边放置时,产生的间隙不应大于25mm。
5.14 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任何用于包装的塑料材料,应符合GB 6675中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的要求或应显著地标记如下类似
的警告语:
“使用前拆开塑料套,为避免窒息的危险,
请销毁塑料套,或远离婴儿和儿童”。
6 试验方法
6.1 总则
除非另有其他说明,摇篮摆动体(部件)的锁定机构应是锁住的。
除非另有其他说明,所有测力的精度为±5%,所有质量的精度为±0.5%,所有尺寸的精度为±1mm。
摇篮上的纺织物如果是可拆卸的,测试前应根据制造商说明书清洁或洗涤2次。如果无制造商说
明,清洁或洗涤的方式应在报告中说明。
测试前,摇篮应组装后,在室内环境(15℃~25℃)下至少放置48h,才可开始测试。
摇篮应在室温(15℃~25℃)下进行测试。
摇篮若是可拆卸的,则按说明书组装。如果有几种不同的组装或结合方法,则每一试验都应按最不
利的方法组装。试验按顺序在同一试样上进行。材料的测试可在其他试样上进行。
拆卸型摇篮测试前应装配紧固,在测试期间自始至终不得重新紧固。
如果因为有些产品的设计不能符合此测试程序的需要,则应尽可能如上所述执行测试,并且应列写
出与此测试程序的差异。
6.2 材料要求测试
6.2.1 4.1、4.2、4.3项材料的检查应通过目视检查。
6.2.2 婴儿可触及范围内的材料和表面涂层特定元素的迁移,按GB 667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校正。
6.2.3 婴儿摇篮上使用的纺织品材料,甲醛按GB/T 2912.1、耐摩擦色牢度按GB/T 3920、耐汗渍色牢度
按GB/T 3922、耐水色牢度按GB/T 5713、pH值按GB/T 7573、耐唾液色牢度按GB/T 18886、可分解芳香
胺染料按GB/T 17592进行测试。
6.2.4 婴儿摇篮上使用的纺织品材料的易燃性能,按GB 667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6.2.5 木制婴儿摇篮的甲醛释放量,按GB 1858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6.3 测试设备
注:除非有其他规定,测试力可用任何适当的装置施加,因为测试结果只取决于正确的施力和负载方法,而不取决于施力装置。
6.3.1 测试砝码A
试验砝码是一个直径为120mm±5mm,高度为180mm±5mm的坚硬圆柱体,质量为9+0.01 0 kg,且
其重心在其几何中心。所有边缘倒圆,半径为:5mm±1mm。
6.3.2 测试砝码B
重20kg,分布面约150mm×300mm。
6.3.3 滑规
由塑料或硬质、光滑材料制成的锥头组成,安装在一个测力装置上(见图3)。应有6种规格的锥
头,直径分别为5mm,7mm,12mm,25mm,45mm 和65mm。其中直径5mm、7mm、12mm、
25mm、65mm 锥头的公差为(0/-0.1)mm,直径45mm锥头的公差为(+0.1/0)mm。图3 测量滑规的图示
6.3.4 挡块
可阻止摇篮滑动,但不阻止其翻倒,其高度不大于12mm,如因有些产品的设计应使用较高的挡
块,在这种情况下应采用能使防止摇篮滑动的最低高度。
如果不适用挡块,可使用任何其他合适的工具来阻止摇篮滑动,但不阻止其翻倒。
6.3.5 小零件试验器
主要尺寸如图2所示,用于评定小零件。
6.3.6 侧面冲击锤
侧面冲击锤(见图4):由钢制成的圆筒形摆锤,摆锤的头部包有硬度(76~78)IRHD的橡胶层。其
重心距支点A的中心250mm±2mm。支点的位置应固定,冲击点距摆动支点300mm±1mm。总质量为2kg。图4 侧面冲击锤
6.3.7 测力器例如弹簧秤。
6.4 锐利边缘、锐利尖端测试
检查摇篮的外露边缘、螺钉、螺栓、拉链和其他配件是否倒圆或倒角,按GB 6675中锐利边缘、锐利
尖端的方法进行测试。
6.5 测量
6.5.1 测量侧板和端板高度:不管是否有底铺垫,底铺面放在最高位置,侧板处于最低位置,测量从底
铺面顶部至侧板顶部最低点之间的内部高度。
6.5.2 测量孔的直径、侧板与端板的任意两个结构部件的间距、网孔直径、底铺面与端板(侧板)的间
距、底铺面开口或板条的间距。
以表2所指定的力施加滑规(见6.3.3)压入孔、结构部件间、网孔、底铺面与端板(侧板)间、底铺面
开口或相邻板条之间。
把测试砝码A(见6.3.1)水平地放在底铺面的最不利位置,重复上述测试。
6.6 小零件测试
按GB 6675规定的相应可预见合理滥用和小零件测试方法进行。
6.7 绳、线及其他弹性绳
绳、线及其他弹性绳测试按GB 6675规定的相应测试方法进行。
6.8 对底铺面的持续负载测试
把测试砝码B(见6.3.2)放在底铺面中心并维持168h。负载主轴应与摇篮的主轴平行。
检查是否有破裂、变形或任何其他损坏。
6.9 侧板和端板的结构部件的强度(弯曲测试)
把摇篮放在地平面上,所有的脚都用挡块(见6.3.4)挡住。
使用适当的测力器(见6.3.7)。
依次对每个侧板和端板的中间一根板条或部件和端部的一根板条或部件施力150N。以摇篮的纵
向轴和横向轴方向水平地施力。力作用于板条或部件顶部和底部的中点,施力保持时间为30s。
检查是否有破裂、变形或任何其他损坏。
6.10 侧板、端板、侧板与端板联结角结构部件强度测试(冲击测试)
注:此测试只适用于侧板内部高度大于400mm的摇篮。
把摇篮放在地平面上,所有的脚都用挡块(见6.3.4)挡住。
若摇篮具有条形侧板时,装置侧面冲击锤(见6.3.6),使侧面冲击锤从内、外两个方向冲击在侧板
结构部件上,冲击位置距侧板顶部200mm(见图5)。一块板条从外侧冲击,下一块板条从内侧冲击,依
次交替。先从外面测试,然后从里面测试。单位为毫米图5 侧冲击试验
若摇篮具有整体的侧板时,在侧板撞击10个均匀分布的点,在端板撞击4个均匀分布的点,内外方向交替冲击。
使侧面冲击锤从水平位置自由落下冲击侧板板条或侧板,重复10次,然后再进行下一板条或下一
点的冲击,直至所有板条或所有预定测试的点全部测试完毕。
调整侧面冲击锤位置尽可能接近角柱并且与角柱等高(见图6)冲击侧框。使冲击锤从偏垂直方向
60°角自由落下。对摇篮每个角的每个侧板部件执行此测试。在每个位置,从内侧冲击5次,从外侧冲击5次。
检查是否有破裂、变形或任何其他损坏。图6 角冲击试验
6.11 垂直静态加载测试
如图7所示,对摇篮侧板和端板顶部长度的四分之一处及最容易失效的位置施加200N垂直向下
的力,共10次,每次加载力时应至少维持10s。
所有侧板和不同结构的端板都应执行测试。
检查是否有破裂、变形或任何其他损坏。
图7 垂直静态加载试验
6.12 稳定性测试
把摇篮置于地平面上,所有的脚都用挡块(见6.3.4)挡住。
如果摇篮是有脚轮或滚轮的,则要把脚轮、滚轮调整在最不利位置。
将底铺面固定在最高位置。打开摇摆机构的锁定装置。
把测试砝码A(见6.3.1)放在底铺面靠着长侧板的最不利的位置。
以向负载侧板可推翻摇篮的方向施加水平力30N,施力于垂直于摇篮侧板顶边的中心线。此水平
力应施于会升高(当施力时)的侧板(见图8)。检查摇篮是否翻倒。
图8 摇篮的稳定性测试
6.13 锁定装置测试
连续打开和锁上锁定装置300次。然后,测量打开锁定装置所需要的力是否大于50N。
6.14 脚轮、滚轮测试
把摇篮放在平坦的水泥地面上,锁上脚轮、滚轮。
推动摇篮,并检查锁定机构是否可防止脚轮或滚轮转动,锁定机构是否会打开。
6.15 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包装摇篮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按GB 6675中的方法检测。
7 标识和使用说明
7.1 标识
产品标识应包含有以下内容:
a) 标注摇篮的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
b) 标注摇篮的适用年龄、体重。
c) 生产厂商、制造商、销售商的名称、注册的产品名称或商标,以及识别此产品的其他附加方式。
d) 摇篮本体的明显位置处应标注以下类似的警告:“警告:当婴儿能坐起、跪起或爬起时,不要再
使用此摇篮。”
e) 摇篮本体的明显位置处应标注以下类似的警告:“警告:当无人照看时,摇篮应锁在固定的位置。”
f) 在摇篮侧板顶部以下至少200mm处要有线或其他标识,以表明底铺垫的高度或厚度。
g) 摇篮所执行标准的编号。
h) 安全警示的标识应采用耐久性标签,并且应永久地附在产品上。
7.2 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应按单件产品提供。
使用说明书应有类似的提示:“重要资料,请保存供以后参考,请仔细阅读”。
使用说明书应包含有以下内容﹕
a) 摇篮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且应与产品上所标识的相一致。
b) 摇篮的适用年龄、体重。
c) 要把产品放在水平地面上使用的说明。
d) 使用说明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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