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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9919-2021 (GB/T39919-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plant quarantine of exit freight contain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16 | | 字数估计 | 10,132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9919-2021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plant quarantine of exit freight containers
ICS 65.020.01
CCSB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出境集装箱植物检疫规程
2021-04-30发布
2021-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
疫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西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中华人民
共和国榕城海关、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上海海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
公司、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顾光昊、陈枝楠、易宗强、李昊阳、吴可嘉、包先雨、王洋、徐浪、董文勇、周淑辉、
陈仲兵、蒋民德、张蓬勃、余道坚、陈坤、孙双艳、张如星、邱战奎。
出境集装箱植物检疫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出境集装箱植物检疫的检疫要求、现场检疫、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不合格处置。
本文件适用于出境集装箱的植物检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装箱 freightcontainer
一种运输设备,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有效使用期内可以反复使用;
b) 适于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送货物,途中无需倒装;
c) 设有供快速装卸的装置,特别是从一种运输方式转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d) 便于箱内货物的装满和卸空;
e) 内容积等于或大于1m3(35ft3)。
注:“集装箱”这一术语既不包括车辆,也不包括一般包装。
[来源:GB/T 1413-2008,3.1,有修改]
3.2
具有风雨密性能的全封闭集装箱。设有刚性的箱顶、侧壁、端壁和底部结构,至少在一个端部设有
箱门,以便于装运普通货物。
[来源:GB/T 1992-2006,4.2.1.1]
3.3
调运出境用以再次装载货物的空集装箱。
3.4
载货集装箱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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