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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7387-2026 (GB/T47387-2026) | | 中文名称 | 全麦粉 | | 英文名称 | Whole wheat flou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60 | | 字数估计 | 10,149 |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实施日期 | 2026-11-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7387-2026: 全麦粉
GB/T 47387-2026 英文版: Whole wheat flour
ICS 67.060
CCSX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全 麦 粉
2026-04-30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油科学研究所(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内蒙古自治区粮油标准质量监测中心、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
限公司、中粮粮谷投资有限公司、中原食品实验室、奇台县爱康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工业大学、武汉轻工
大学、河南京派全麦粮油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丽萍、谭斌、李晓宁、田晓红、高琨、刘艳香、翟小童、刘君丽、杨堰锟、张瑞雪、
应欣、陈艳、赵立平、刘昆仑、沈汪洋、陈轩、侯艳冰、王登辉。
全 麦 粉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全麦粉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要
求,描述了相应的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无添加物的食用全麦粉。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小麦应符合GB 1351的规定。
4.2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5 检验方法
5.1 色泽、气味检验:按GB/T 5492执行。
5.2 水分含量检验:按GB 5009.3或GB/T 5497执行,其中GB 5009.3为仲裁法。
5.3 总膳食纤维含量检验:按GB 5009.88执行。
5.4 烷基间苯二酚含量检验:按附录A执行。
5.5 脂肪酸值检验:按GB/T 5510执行。
5.6 含砂量检验:按GB/T 5508执行。
5.7 磁性金属物含量检验:按GB/T 5509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扦样、分样
按GB/T 5491执行。
6.2 一般规则
按GB/T 5490执行。
6.3 检验批次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或同日期生产加工的同种产品为一批次。
6.4 出厂检验
6.4.1 每批产品应按照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符合本文件要求后方可出厂。
6.4.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色泽、气味、水分含量、磁性金属物含量。
6.5 型式检验
6.5.1 每年应对产品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停产半年及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有关监管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5.2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含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6.6 判定规则
6.6.1 出厂检验判定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判定该批产品符合本文件要求。出厂检验项目如有不符合本
文件要求的,可在同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为该批产品符合本
文件要求;复检结果中如仍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为该批产品不符合本文件要求。
6.6.2 型式检验判定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判定该批产品符合本文件要求。型式检验指项目如有不符合
本文件要求的,可在同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为该批产品符合
本文件要求;复检结果中如仍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为该批产品不符合本文件
要求。
7 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8 包装、储存和运输
8.1 包装应符合GB/T 17109和GB/T 2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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