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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3227-2020 (LY/T3227-2020) | | 中文名称 | 木地板生产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Production life cycle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wooden flooring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9.040 | | 字数估计 | 19,132 |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 | 实施日期 | 2021-06-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LY/T 3227-2020: 木地板生产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
LY/T 3227-2020 英文名称: Production life cycle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wooden flooring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木地板生产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给出
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附录 A、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8)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
术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山
东临沂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服务中心、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德
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巴洛克木业(中山)有限公司、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山大木业有限公司、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得利木业有
限公司、江苏森茂竹木业有限公司、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人:楚杰、段新芳、许燕、张仲凤、张艳姣、邓超、王正国、姬晓迪、姜志华、佘学彬、
戴维德、林德英、张立新、王召成、金月华、 刘敦银、孟荣富、刘海良、钟耀灿、史小娟、张冉、康松
杰、贾亮亮、齐学敏、陈妮、王寒星。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木地板生产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木地板生命周期评价的术语和定义、产品描述 、产品生命周期评价、附加环境信息、
可比性、支持III型环境声明(EPD)报告的要素和验证等。
本文件适用于木地板的生产生命周期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注: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如果最新版本为包含所引用的内容,那么包含了所引用内容的最后
版本适用。
GB/T 24024-2001 环境标志和声明I型环境声明原则和程序
GB/T 24025-2009 环境标志和声明III型环境声明原则和程序
GB/T 24040-2008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 24044-2016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4 产品描述
产品描述应使用户能够明确的识别产品,例如产品名称、规格、用途、主要性能和技术参数以及其
他标志等。木地板产品可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描述。
5 产品生命周期评价
5.1 目的
评价木地板生产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为Ⅲ型环境声明(EPD)的指标参数提供要求。
5.2 范围
5.2.1 功能单位
生产 1m3木地板。
5.2.2 系统边界
木地板生命周期系统边界,见图 1 所示,包括:
--原材料生产(原材料及基材的准备);
--辅助原材料生产(油漆、胶粘剂、固化剂、防水剂、防霉剂、阻燃剂、防虫剂等);
--能源生产(电力、原煤、汽油、天然气等);
--原材料和能源的运输;
--木地板生产(见附录 B),不包括使用和废弃阶段。
5.2.3 数据的描述
5.2.3.1 企业现场数据
企业现场数据包括木地板生产阶段的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以及运输(主要是运输形
式、运输距离等)等清单数据(见附录 A 表 A.1),对数据的获得方式和来源应予以说明。
5.2.3.2 背景数据
背景数据包括原材料开采与能源生产以及原材料运输所需的基础清单数据(见附录 A 表 A.2)。所
有数据应予以说明,包括数据来源(所用的数据库或出版物)、数据时间,运输(包括运输形式、运输
距离和运输量)。常用的 LCA 评价数据库见附录 A 的表 A.3。
5.2.4 输入和输出的选择准则
a)任何有毒有害的材料和物质均应包含于清单中;
b)能源的所有输入均列出;
c)原料的所有输入均列出;
d)大气、水体的各种排放均列出;
e)危险性固体废弃物排放应列出;
f)小于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 1%的一般性固体废弃物可忽略;
g)道路与厂房的基础设施、各工序的设备、厂区内人员及生活设施的消耗和排放,均忽略。
5.2.5 数据质量要求
5.2.5.1 现场数据的质量要求
a)代表性:现场数据应为企业全年(自然年)的生产统计数据;
b)完整性:现场数据应按 5.3.4 的原则,采集生产现场数据。
c) 准确性:现场数据中的原材料、能源、消耗数据应来自于功能单位产品的实际生产统计记录;环
境排放数据优先选择相关的环境监测报告,或由排污因子或物料平衡公式计算获得。所有现场数据均应
转换为单位产品,且需要详细记录相关的原始数据、数据来源、计算过程等。
d)一致性:企业现场数据收集时,应保持相同的数据来源、统计口径、处理规则等。
5.2.5.2 背景数据的质量要求
a)代表性:优先选择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符合相关 GB/T 24044 文件要求的、经第三方独立
验证的上游产品 LCA 报告作为背景数据,其次选择近年代表国内及行业平均生产水平的公开生命周期
评价数据,再次选择国外同类技术数据作为背景数据;
b)完整性: 背景数据的系统边界应该从资源开采到原辅材料生产及产品出厂为止。
c)一致性:所有被选择的背景数据应完整覆盖本文件规定的生命周期清单因子,第三方机构对同
类产品 LCA 的背景数据选择应该保持一致,并要求选择同一数据库的数据,如果背景数据更新,则 LCA
报告也应更新。
5.2.5.3 生命周期清单因子
木地板企业常见的生命周期清单因子见表 1。
5.2.5.4 数据质量评价
数据质量评价按表 2 进行。
5.3 清单分析
5.3.1 数据收集
5.3.1.1 数据收集范围
数据收集范围应涵盖系统边界中的每一个单元过程,数据来源应注明出处。数据收集包括现场数据
和背景数据。
大气排放 粉尘及细微颗粒物、酚类、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甲醛等。
水体排放 化学需氧量(COD)、生物需氧量(BOD)、氨氮、总氮、挥发酚、悬浮物等。
固体废弃物 不可利用的木材废料、炉渣等。
注:在实际评价时,根据不同的地板种类选择不同的清单因子。
5.3.1.2 数据收集步骤
数据收集程序主要步骤包括:
1) 根据单元过程,进行数据收集,数据采集表示例见附录 A。可参照附录 A 的表 A.1 现场数据采
集表进行现场采集填报,参照附录 A 的表 A.2 进行背景数据采集。
2) 数据审定:为避免现场数据发生人为的错误,收集的单元过程数据需要经过确认程序。
3) 数据审定的原则:物质平衡,主要指生产过程中的投入与产出是否平衡;碳平衡,判断输入的能
源、原辅料的含碳量与输出的 CO2、产品与副产品、固体废弃物等含碳量是否平衡;工序能耗,计算工
序使用的能源与历史数据的平衡情况;水平衡,单元过程输入的水量与消耗水量及输出废水量是否平衡
(适当考虑蒸发量等因素)。
4) 数据与功能单位的关联,即将收集的实物流的输入输出处理为功能单位的输入输出。
5.3.2 计算程序
5.3.2.1 数据确认
在数据的收集过程中,应检查数据的有效性。在数据的确认过程中发现明显不合理的数据,应分析
原因,予以替换,替换的数据应满足数据质量要求。
对每种数据类型的数据如发现缺失,对缺失的数据要进行断档处理,代之以合理的“非零”数据、
合理的“零”数据或采用同类技术单元过程报送的数据计算出来的数值。
5.3.2.2 数据与单元过程、功能单位的关联
木地板生产有多道工序,每道工序为 1 个单元过程,每个单元过程以生产 1m3木地板为功能单位确
定输入和输出。木地板产品生产工序中,不涉及分配问题。
5.3.2.3 数据合并
仅当数据类型是设计等价物质并具有类似的环境影响时才允许进行数据合并。同一工序的不同生
产设备,若其生产技术水平相当,输入输出种类基本相同,则可采取数据合并。木地板热压工序多台压
机水平相当,可进行数据合并。
5.3.3 生命周期清单计算方法
5.3.3.1 完成数据收集与确认后,依据公式(1)、(2)及数据模型进行生产生命周期计算。
5.3.3.2 产品生产生命周期中,每一种清单物质的总量 LCIi 按照公式(1)计算:
5.3.3.3 木地板生命周期中环境影响评价结果LCIA按照公式(2)计算:
5.4 生命周期影响评价
5.4.1 选取环境影响类型
根据木地板产业特征,木地板生命周期评价的环境影响类型应包括:总一次能源消耗、全球暖化、
酸化、可吸入颗粒、富营养化潜能等。
5.4.2 生命周期清单因子归类
归类是根据清单负荷因子的物理化学性质,对某影响有贡献的因子归到一起的过程。根据木地板行
业生产特点,重点考虑表 3 所列的 5 种环境影响类型,生命周期清单因子按表 3 归入各影响类型。其他
环境影响类型详见表 A.5,可视研究目的、监测条件等情况进行添加。
5.4.3 分类评价
5.4.3.1 依照公式(2)计算出木地板生命周期中环境影响评价结果,采用表 4 中相应的特征化因子评
价计算出的结果。
5.4.3.2 木地板的原材料为纤维板、刨花板等木质材料,具有固碳功能,对全球暖化具有负面作用,
即有利于缓和全球变暖,在进行分类评价时应将木地板生产对全球暖化的缓和作用考虑进去。
6 附加环境信息
除上述报告的指标外,其他相关的重要环境信息应在附加环境信息中进行描述,如:
--木质废弃物代替燃料燃烧技术;
--清洁生产工艺;
--节能减排技术;
--企业获得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绿色产品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中国森林认证等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环境信息,如企业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体系等。
7 可比性
当根据本文件制作 III 型环境声明(EPD)报告用于同类产品的环境影响比较时,应满足本文件 4、
5、6 章的要求。
8 支持 III型环境声明(EPD)报告的要素
应用本文件可制作木地板产品 III 型环境声明(EPD)报告,III 型环境声明(EPD)报告应符合
GB/T 24025-2009 的要求,并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组织的描述
①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e-mail
②生产过程或环境工作的特别信息。
(2)产品或服务的描述
①产品名称
②产品功能用途
③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3)报告的有效期
(4)产品的可追溯性
(5)生命周期评价信息
产品生产生命周期评价信息包括:
-- 功能单位;
-- 系统边界;
-- 数据的描述;
-- 输入和输出的选择准则;
-- 数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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